香 港 的 促 进 和 保 护 投 资 协 定
香 港 一 直 致 力 与 其 他 经 济 体 签 订 促 进 和 保 护 投 资 协 定 ( " 投 资 协 定 " ) , 以 加 强 双 向 投 资 流 动 及 带 动 本 地 经 济 。 投 资 协 定 是 政 府 与 政 府 之 间 的 协 议 , 其 目 的 是 促 进 和 保 护 缔 约 一 方 投 资 者 在 缔 约 另 一 方 地 区 内 的 投 资 。
香 港 缔 结 的 投 资 协 定 一 方 面 加 强 海 外 投 资 者 在 香 港 投 资 的 信 心 , 确 保 其 在 香 港 的 投 资 得 到 保 护 , 另 一 方 面 亦 确 保 香 港 投 资 者 在 海 外 的 投 资 享 有 相 应 保 护 。
投 资 协 定 为 投 资 者 提 供 的 保 障 通 常 包 括 :
- 公 正 和 公 平 对 待 其 投 资 ;
- 充 分 保 护 和 保 障 其 投 资 ;
- 非 歧 视 性 对 待 其 投 资 ;
- 因 战 争 或 其 他 武 装 冲 突 引 起 损 失 的 非 歧 视 性 的 补 偿 ;
- 因 投 资 被 征 收 引 起 损 失 的 补 偿 ;
- 投 资 和 收 益 可 自 由 转 移 至 外 地 ;
- 按 规 则 解 决 缔 约 一 方 与 缔 约 另 一 方 的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争 端 ; 及
- 按 规 则 解 决 缔 约 双 方 有 关 投 资 协 定 的 解 释 或 适 用 的 争 端 。
相 关 缔 约 方 | 生 效 日 期 | 协 定 文 本 ( pdf ) |
相 关 连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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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南 亚 国 家 联 盟 ( 东 盟 ) |
17.6.2019 ( 香 港 、 老 挝 、 缅 甸 、 菲 律 宾 #、 新 加 坡 、 泰 国 和 越 南 ) 13.10.2019 ( 马 来 西 亚 ) 4.7.2020 ( 印 尼 ) 20.10.2020 ( 文 莱 ) 12.2.2021 ( 柬 埔 寨 ) # 涉 及 菲 律 宾 的 部 分 自 2020 年 5 月 12 日 起 生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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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协 议 :
( 只 有 英 文 ) |
新 闻 公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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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洲 | 17.1.2020
[ 注 : 香 港 与 澳 洲 于 1993 年 签 署 的 投 资 协 定 已 在 2020 年 1 月 17 日 终 止 生 效 。 ] |
只 有 英 文 |
新 闻 公 报 :
|
奥 地 利 | 1.10.1997 | 中 文 | |
比 利 时 - 卢 森 堡 经 济 联 盟 | 18.6.2001 | 中 文 | |
加 拿 大 | 6.9.2016 | 中 文 |
新 闻 公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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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 利 | 14.7.2019 | 只 有 英 文 |
新 闻 公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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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 麦 | 4.3.1994 | 中 文 | |
芬 兰 | 16.3.2014 | 中 文 |
新 闻 公 报 :
|
法 国 | 30.5.1997 | 中 文 | |
德 国 | 19.2.1998 | 中 文 | |
意 大 利 | 2.2.1998 | 中 文 | |
日 本 | 18.6.1997 | 中 文 | |
韩 国 | 30.7.1997 | 中 文 | |
科 威 特 | 14.9.2013 | 中 文 |
新 闻 公 报 :
|
墨 西 哥 | 16.6.2021 | 中 文 |
新 闻 公 报 :
|
荷 兰 | 1.9.1993 | 中 文 | |
新 西 兰 | 5.8.1995 | 中 文 | |
瑞 典 | 26.6.1994 | 中 文 | |
瑞 士 | 22.10.1994 | 中 文 | |
泰 国 | 12.4.2006 | 中 文 |
新 闻 公 报 :
|
阿 拉 伯 联 合 酋 长 国 | 6.3.2020 | 中 文 |
新 闻 公 报 :
|
英 国 | 12.4.1999 | 中 文 |
相 关 缔 约 方 | 协 定 文 本 ( pdf ) |
相 关 连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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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耳 其 | 中 文 |
新 闻 公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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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缔 约 方 | 相 关 连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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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 林 | |
马 尔 代 夫 | |
缅 甸 |
相 关 缔 约 方 | 相 关 连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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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 加 拉 国 | |
俄 罗 斯 | |
沙 特 阿 拉 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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