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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 加 拿 大 的 贸 易 关 系

加 拿 大 和 香 港 是 重 要 的 贸 易 伙 伴

  • 二 零 二 三 年 , 加 拿 大 与 香 港 之 间 的 双 边 商 品 贸 易 总 额 为 38 亿 加 元 ( 219 亿 港 元 ) , 较 二 零 二 二 年 下 降 12.0% 。
  • 自 二 零 一 九 年 以 来 , 从 加 拿 大 进 口 的 商 品 货 值 在 过 去 四 年 的 年 均 变 动 为 -7.0% ( 以 港 元 计 算 ) , 占 香 港 二 零 二 三 年 进 口 货 值 总 额 约 0.2% ( 14 亿 加 元 或 83 亿 港 元 ) 。
  • 二 零 二 三 年 , 香 港 是 加 拿 大 第 三 大 鱼 类 和 海 鲜 出 口 市 场 , 以 及 第 三 大 宝 石 / 半 宝 石 出 口 市 场 。 其 他 从 加 拿 大 输 往 香 港 的 主 要 货 品 包 括 : 鱼 、 甲 壳 动 物 、 软 体 动 物 及 水 生 无 脊 椎 动 物 、 及 其 配 制 品 ; 动 力 发 动 机 械 及 设 备 ; 以 及 含 金 属 的 矿 砂 及 金 属 碎 料 。
  • 自 二 零 一 九 年 以 来 , 出 口 到 加 拿 大 的 商 品 货 值 在 过 去 四 年 的 年 均 变 动 为 -7.5% ( 以 港 元 计 算 ) , 占 香 港 二 零 二 三 年 整 体 出 口 约 0.3% ( 23 亿 加 元 或 135 亿 港 元 ) 。
  • 二 零 二 三 年 , 香 港 出 口 往 加 拿 大 的 产 品 主 要 为 电 动 机 械 、 器 具 及 用 具 , 及 其 电 动 部 件 ; 通 讯 设 备 ; 以 及 服 装 及 衣 服 配 件 。

香 港 是 中 加 贸 易 的 重 要 转 口 港

  • 香 港 是 加 拿 大 与 中 国 内 地 之 间 的 商 品 贸 易 的 重 要 转 口 港 。 二 零 二 三 年 , 内 地 经 香 港 出 口 到 加 拿 大 的 货 物 约 占 其 总 出 口 额 约 2.9% , 货 值 为 18 亿 加 元 或 103 亿 港 元 , 而 内 地 经 香 港 进 口 的 加 拿 大 货 物 约 占 其 总 进 口 额 约 0.9% , 货 值 为 6 亿 加 元 或 32 亿 港 元 。

香 港 是 加 拿 大 投 资 的 重 要 地 区

  • 香 港 作 为 单 独 关 税 地 区 , 并 以 「 中 国 香 港 」 的 名 义 以 单 独 成 员 身 分 参 与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 香 港 欢 迎 海 外 投 资 , 并 提 供 一 个 没 有 外 汇 管 制 , 而 且 资 金 和 投 资 回 报 自 由 流 通 的 环 境 。
  • 目 前 , 有 一 个 加 拿 大 的 省 份 在 本 港 设 立 官 方 办 事 处 , 其 爲 投 资 艾 伯 塔 公 司 ( Invest Alberta Corporation ) 。
  •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一 日 , 母 公 司 位 于 加 拿 大 的 驻 港 公 司 中 , 20 间 是 地 区 总 部 、 26 间 是 地 区 办 事 处 , 另 有 66 间 是 当 地 办 事 处 。
  • 截 至 二 ○ 二 二 年 年 底 , 加 拿 大 是 香 港 第 八 大 外 来 投 资 的 来 源 地 。 加 拿 大 对 香 港 的 外 来 直 接 投 资 达 445 亿 加 元 ( 2,563 亿 港 元 ) , 占 香 港 外 来 直 接 投 资 总 额 的 1.6% 。
  • 香 港 是 世 界 主 要 金 融 中 心 之 一 。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年 底 , 本 港 共 有 五 间 加 拿 大 银 行 以 持 牌 银 行 形 式 营 运 , 以 及 两 间 加 拿 大 银 行 于 本 港 维 持 本 地 代 表 办 事 处 。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 在 160 间 获 授 权 在 本 港 经 营 的 保 险 公 司 中 , 八 间 为 加 拿 大 拥 有 或 由 加 拿 大 资 本 控 制 的 保 险 公 司 。
  • 由 加 拿 大 资 本 控 制 的 公 司 亦 积 极 参 与 香 港 的 证 券 及 期 货 交 易 和 投 资 顾 问 服 务 。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三 月 , 约 有 25 间 有 关 公 司 在 香 港 从 事 经 纪 、 投 资 顾 问 和 / 或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
  • 香 港 与 加 拿 大 于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月 十 日 签 定 《 促 进 和 保 护 投 资 协 定 》 , 并 已 于 二 零 一 六 年 九 月 六 日 生 效 。 《 协 定 》 增 强 加 拿 大 投 资 者 的 信 心 , 确 保 其 在 香 港 的 投 资 得 到 充 分 保 护 。 与 此 同 时 , 《 协 定 》 让 香 港 投 资 者 在 加 拿 大 的 投 资 享 有 相 应 保 护 。 《 协 定 》 亦 扩 展 香 港 与 加 拿 大 之 间 的 投 资 流 动 , 并 进 一 步 加 强 双 方 现 有 的 紧 密 经 贸 联 系 。

注 : 2022 年 汇 率 : 1 加 元 = 6.02 港 元 ; 2023 年 汇 率 : 1 加 元 = 5.80 港 元

以 港 币 十 亿 元 计 ( 十 亿 加 元 )
  香 港 与 加 拿 大 的 贸 易 摘 要
2022 2022/2021 的
变 动 百 分 比
2023 2023/2022 的
变 动 百 分 比
港 产 品 出 口 0.4
( 0.06 )
+16.0 0.4
( 0.07 )
+12.1
转 口 15.9
( 2.6 )
-13.4 13.1
( 2.3 )
-17.5
整 体 出 口 16.3
( 2.7 )
-12.9 13.5
( 2.3 )
-16.8
进 口 8.6
( 1.4 )
-3.1 8.3
( 1.4 )
-2.9
贸 易 总 额 24.9
( 4.1 )
-9.7 21.9
( 3.8 )
-12.0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工 业 贸 易 署

香 港 九 龙 城 协 调 道 3 号
工 业 贸 易 大 楼
电 话 : ( 852 ) 2398 5405
网 址 : www.tid.gov.hk

二 零 二 四 年 七 月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