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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的 促 進 和 保 護 投 資 協 定

香 港 一 直 致 力 與 其 他 經 濟 體 簽 訂 促 進 和 保 護 投 資 協 定 ( " 投 資 協 定 " ) , 以 加 強 雙 向 投 資 流 動 及 帶 動 本 地 經 濟 。 投 資 協 定 是 政 府 與 政 府 之 間 的 協 議 , 其 目 的 是 促 進 和 保 護 締 約 一 方 投 資 者 在 締 約 另 一 方 地 區 內 的 投 資 。

香 港 締 結 的 投 資 協 定 一 方 面 加 強 海 外 投 資 者 在 香 港 投 資 的 信 心 , 確 保 其 在 香 港 的 投 資 得 到 保 護 , 另 一 方 面 亦 確 保 香 港 投 資 者 在 海 外 的 投 資 享 有 相 應 保 護 。

投 資 協 定 為 投 資 者 提 供 的 保 障 通 常 包 括 :

  • 公 正 和 公 平 對 待 其 投 資 ;
  • 充 分 保 護 和 保 障 其 投 資 ;
  • 非 歧 視 性 對 待 其 投 資 ;
  • 因 戰 爭 或 其 他 武 裝 衝 突 引 起 損 失 的 非 歧 視 性 的 補 償 ;
  • 因 投 資 被 徵 收 引 起 損 失 的 補 償 ;
  • 投 資 和 收 益 可 自 由 轉 移 至 外 地 ;
  • 為 締 約 一 方 提 供 政 策 空 間 的 例 外 條 款 , 包 括 基 於 根 本 安 全 利 益 的 理 由 ;
  • 按 規 則 解 決 締 約 一 方 與 締 約 另 一 方 的 投 資 者 的 投 資 爭 端 ; 及
  • 按 規 則 解 決 締 約 雙 方 有 關 投 資 協 定 的 解 釋 或 適 用 的 爭 端 。

香 港 至 今 已 與 海 外 經 濟 體 簽 訂 了 二 十 四 份 投 資 協 定 。 另 外 , 內 地 與 香 港 於 2017 年 在 《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框 架 下 簽 署 的 《 投 資 協 議 》 由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 實 施 。

 

已 生 效 的 投 資 協 定
相 關 締 約 方 生 效 日 期 協 定 文 本 相 關 連 結
東 南 亞 國 家 聯 盟
( 東 盟 )


東 盟 的 成 員 國 為 -
  • 文 萊
  • 柬 埔 寨
  • 印 尼
  • 老 撾
  • 馬 來 西 亞
  • 緬 甸
  • 菲 律 賓
  • 新 加 坡
  • 泰 國
  • 越 南
17.6.2019
( 香 港 、 老 撾 、 緬 甸 、 菲 律 賓 #、 新 加 坡 、 泰 國 和 越 南 )

13.10.2019
( 馬 來 西 亞 )
 
4.7.2020
( 印 尼 )
 
20.10.2020
( 文 萊 )

12.2.2021
( 柬 埔 寨 )
 
# 涉 及 菲 律 賓 的 部 分 自 2020 年 5 月 12 日 起 生 效 。
副 協 議 :
( 只 有 英 文 )
新 聞 公 報 :
澳 洲 17.1.2020

[ 註 : 香 港 與 澳 洲 於 1993 年 簽 署 的 投 資 協 定 已 在 2020 年 1 月 17 日 終 止 生 效 。 ]
只 有 英 文
新 聞 公 報 :
奧 地 利 1.10.1997 中 文
比 利 時 - 盧 森 堡 經 濟 聯 盟 18.6.2001 中 文
加 拿 大 6.9.2016 中 文
新 聞 公 報 :
智 利 14.7.2019 只 有 英 文
新 聞 公 報 :
丹 麥 4.3.1994 中 文
芬 蘭 16.3.2014 中 文
新 聞 公 報 :
法 國 30.5.1997 中 文
德 國 19.2.1998 中 文
意 大 利 2.2.1998 中 文
日 本 18.6.1997 中 文
韓 國 30.7.1997 中 文
科 威 特 14.9.2013 中 文
新 聞 公 報 :
墨 西 哥 16.6.2021 中 文
新 聞 公 報 :
荷 蘭 1.9.1993 中 文
新 西 蘭 5.8.1995 中 文
瑞 典 26.6.1994 中 文
瑞 士 22.10.1994 中 文
泰 國 12.4.2006 中 文
新 聞 公 報 :
阿 拉 伯 聯 合 酋 長 國 6.3.2020 中 文
新 聞 公 報 :
英 國 12.4.1999 中 文

 

已 簽 署 的 投 資 協 定 ( 尚 未 生 效 )
相 關 締 約 方 協 定 文 本 相 關 連 結
巴 林 中 文
新 聞 公 報 :
土 耳 其 中 文
新 聞 公 報 :

 

已 完 成 談 判 的 投 資 協 定 ( 尚 未 簽 署 )
相 關 締 約 方 相 關 連 結
馬 爾 代 夫
緬 甸

 

談 判 中 的 投 資 協 定
相 關 締 約 方 相 關 連 結
孟 加 拉 國
俄 羅 斯
沙 特 阿 拉 伯

 

在 香 港 投 資 的 有 關 資 訊
其 他 相 關 資 訊

「 發 展 品 牌 、 升 級 轉 型 及 拓 展 內 銷 市 場 的 專 項 基 金 」 ( 「 BUD 專 項 基 金 」 ) 資 助 個 別 香 港 企 業 推 行 有 關 發 展 品 牌 、 升 級 轉 型 和 促 進 銷 售 項 目 到 與 香 港 已 簽 署 投 資 協 定 的 經 濟 體 。 詳 情 請 瀏 覽  「 BUD 專 項 基 金 」 專 頁

一 般 查 詢 及 意 見

如 對 投 資 協 定 , 包 括 談 判 中 的 投 資 協 定 , 有 任 何 查 詢 、 意 見 或 建 議 , 歡 迎 聯 絡 :

香 港 九 龍 城 協 調 道 3 號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電 話 : 2398 5354 *
傳 真 : 2789 9761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辦 公 時 間 : 星 期 一 至 五
  上 午 8 時 45 分 至 下 午 12 時 30 分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下 午 6 時

* 為 確 保 服 務 質 素 , 談 話 內 容 將 會 錄 音 。 錄 音 記 錄 將 保 存 90 日 。 市 民 可 索 取 與 他 們 有 關 的 90 日 之 內 的 錄 音 記 錄 光 碟 , 有 關 收 費 為 每 張 光 碟 57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