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自由港,進口或出口貨物均毋須繳付關稅。若干類貨品的進口及/或出口必須領證,以履行國際義務或香港對貿易伙伴的義務,或基於公眾衛生、安全或內部保安等要求。
部分物品進/出口香港受到管制。你可按此查詢你要進/出口的貨物是否受到管制、所需文件及應聯絡的政府部門。
若進/出口的貨物為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及第296A章《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規定的「禁運物品」或「儲備商品」,船務、航空或運輸公司必須於14天內,將艙單連同進/出口許可證,一併交予工業貿易署以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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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若干經濟體締結自由貿易協定,符合特定的原產地規則的香港貨品,進口該些經濟體,可享受特惠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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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不時決議對若干國家實施制裁。香港會按照制裁決議限制有關的貿易及其他活動,詳情可按此查詢。
由工業貿易署提供的責有關貨物進出口的服務,市民可親身、郵寄及/或以電子方式遞交申請。詳情請按此。
本網站提供本港貨物進出口的統計數字。詳情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