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 周兆熊先生(法律)
中國香港是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政府採購協定》(《協定》)(只有英文)的締約方。投標投訴審裁組織(審裁組織)於1998年12月根據《協定》成立,是一個獨立、公正的專責組織,就對採購實體涉嫌違反《協定》的投訴作出審裁。《中國香港與新西蘭緊密經貿合作協定》、《中國香港與智利自由貿易協定》及《中國香港與澳洲自由貿易協定》內有關政府採購的條文亦與《協定》相近,因此審裁組織亦審理涉嫌違反《中國香港與新西蘭緊密經貿合作協定》第12章、《中國香港與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第9章及《中國香港與澳洲自由貿易協定》第13章的投訴。
審裁組織具有以下的職責、職能和權力:
審裁組織共有十二位成員,包括一位主席、兩位副主席及九位成員,均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委任。2024至2025年審裁組織的成員如下:
供應商如欲提出投訴,應填妥投訴表格,親身或透過郵遞/傳真/電郵提交至審裁組織秘書處,並將副本抄送至被投訴的採購實體。投訴人必須在知道或理應知道投訴的理據後,於10個工作天內提出投訴。如主席信納逾期提出投訴的因由合理,則可在特殊情況下把以上時限延長至30個工作天。
在收到完整的投訴申請後,審裁組織的主席會基於投訴人及被投訴的採購實體所提供的資料,裁定表面證供是否成立。如果主席認爲應審理該宗投訴,將會成立一個由三名審裁組織成員所組成的審裁小組,就合適的迅速臨時措施作出建議,以及裁定投訴是否成立,並建議採取其認為合適的補救措施。
請按此連結閱覽投標投訴審裁組織運作規則。
審裁小組可應投訴人或採購實體的要求,就進入審裁小組階段的投訴召開聆訊;如審裁小組根據投訴的資料認為有此需要,也可主動召開聆訊。在投訴人及採購實體雙方一致同意下,聆訊可公開進行。如有公開聆訊,秘書處會在聆訊日期前最少七個工作天發出有關聆訊詳情的通告。
暫時並沒有任何公開聆訊。
公眾可點擊此連結參閲審裁小組階段的個案的摘要。
如有任何查詢,請透過以下途徑聯絡審裁組織秘書處: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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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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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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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3403 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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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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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2390 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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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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