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和智利在2009年7月共同完成了一項可行性研究。研究的結論指出,提升香港與智利的貿易和經濟關係,可為雙方帶來正面影響。經過三輪的談判後,香港與智利於2012年9月7日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協定》)。在簽訂《協定》的同時,雙方在《協定》以外簽訂了勞務合作諒解備忘錄,以解決共同關心的勞工問題。
《協定》是一份涵蓋全面和高質素的自由貿易協定,包括貨物和服務貿易、投資及其他相關範疇。作為首份與南美經濟體簽訂的自貿協定,《協定》有助港商開拓智利市場。智利不但是具潛力的新興市場,亦是進入南美市場的門戶。《協定》亦有助將香港的自由貿易協定網絡,從現時的亞太及歐洲地區,擴展至美洲地區。
《協定》於2014年10月9日生效。
為進一步加強香港與智利的貿易和投資合作,香港與智利於2022年1月18日簽訂換函擴大和加深雙方就《協定》下第11章關於服務貿易市場准入所作出的承諾。更新承諾於2023年4月6日生效。
香港與智利的自由貿易協定(《協定》)包含19個章節,涵蓋關乎香港與智利有共同利益的多個範疇。《協定》的主要特點和自由化措施概述如下:
查看《協定》文本有關貨物貿易的章節及附件(只有英文):
查看《協定》文本有關服務貿易的章節及附件(只有英文):
查看《協定》文本有關投資的章節及附件(只有英文):
查看有關投資的相關協定:
查看《協定》文本有關政府採購的章節及附件(只有英文):
查看《協定》文本有關競爭的章節(只有英文):
查看《協定》文本有關環境的章節(只有英文):
查看《協定》文本有關爭端解決的章節(只有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