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自由港,进口或出口货物均毋须缴付关税。若干类货品的进口及/或出口必须领证,以履行国际义务或香港对贸易伙伴的义务,或基于公众卫生、安全或内部保安等要求。
部分物品进/出口香港受到管制。你可按此查询你要进/出口的货物是否受到管制、所需文件及应联络的政府部门。
若进/出口的货物为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及第296A章《储备商品(进出口及储备存货管制)规例》规定的「禁运物品」或「储备商品」,船务、航空或运输公司必须于14天内,将舱单连同进/出口许可证,一并交予工业贸易署以进行查核。
详情可按此查询。
联合国不时决议对若干国家实施制裁。香港会按照制裁决议限制有关的贸易及其他活动,详情可按此查询。
由工业贸易署提供的责有关货物进出口的服务,市民可亲身、邮寄及/或以电子方式递交申请。详情请按此。
本网站提供本港货物进出口的统计数字。详情请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