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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香 港 与 东 南 亚 国 家 联 盟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自 贸 协 定 》 下 出 口 货 物 往 东 南 亚 国 家 联 盟 便 览

1. 利 用 《 自 贸 协 定 》 的 关 税 优 惠 出 口 货 物 , 须 注 意 哪 些 事 项 ?

商 号 利 用 《 自 贸 协 定 》 的 关 税 优 惠 出 口 货 物 , 请 注 意 以 下 流 程 图 所 列 的 主 要 事 项 :

流 程 图

2. 我 的 产 品 在 目 的 地 市 场 属 于 什 么 税 号 (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 ?

香 港 商 号 应 谘 询 东 盟 成 员 国 的 进 口 商 或 海 关 当 局 , 以 确 定 产 品 所 属 的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 该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可 用 于 查 找 产 品 可 获 得 的 关 税 优 惠 及 适 用 的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此 外 , 商 号 亦 可 向 政 府 统 计 处 查 询 产 品 的 香 港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以 作 参 考 <https://www.censtatd.gov.hk/trader/hscode/index_tc.jsp> 。 就 每 一 项 产 品 而 言 , 其 香 港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首 六 位 数 字 一 般 等 同 东 盟 成 员 国 所 使 用 的 税 号 的 首 六 位 数 字 。

虽 然 东 盟 成 员 国 所 使 用 的 税 号 与 香 港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首 六 位 数 字 是 通 用 的 , 个 别 东 盟 成 员 国 为 了 符 合 本 身 的 需 要 , 可 能 采 用 略 为 不 同 的 协 调 制 度 分 类 法 。 为 了 加 快 清 关 进 度 , 商 号 务 必 向 目 的 地 市 场 的 进 口 商 或 海 关 当 局 确 认 适 用 的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

3. 出 口 我 的 产 品 往 目 的 地 市 场 的 优 惠 关 税 税 率 是 多 少 ?

商 号 可 循 以 下 途 径 , 以 产 品 的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查 阅 优 惠 关 税 税 率 :

一 般 而 言 , 与 该 年 份 相 应 的 优 惠 关 税 税 率 列 于 「 AHKFTA Tariff Rate ( % ) 」 栏 目 下 。 如 该 税 号 以 「 EL 」 , 「 MFN 」 , 「 N.O 」 或 「 U 」 等 作 出 标 示 , 则 表 示 该 产 品 在 《 自 贸 协 定 》 下 没 有 关 税 优 惠 。 以 下 的 模 拟 减 税 表 可 作 说 明 :

HS Code Description of Goods Base Rate ( % ) AHKFTA Category AHKFTA Tariff Rate ( % )
2019 2020 2021 2022 ... 2028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A 产 品 A 10 NT2 9 8 7 6 ... 0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B 产 品 B 10 EL EL EL EL EL ... EL
  • 产 品 A 的 优 惠 税 率 在 2019 年 是 9% , 2020 年 是 8% , … , 2028 年 降 至 零 关 税 。
  • 产 品 B 属 于 「 EL 」 类 别 , 代 表 产 品 被 列 入 豁 免 清 单 , 即 东 盟 成 员 国 没 有 为 产 品 提 供 关 税 优 惠 , 因 此 应 适 用 非 优 惠 关 税 税 率 。

商 号 亦 可 通 过 填 交 网 上 的 「 关 税 查 询 表 格 」 向 工 业 贸 易 署 查 询 非 优 惠 关 税 税 率 或 优 惠 关 税 税 率 :
<https://www.tid.gov.hk/sc_chi/trade_relations/tariffenquiry/tariffenquiry.html>

4. 根 据 《 自 贸 协 定 》 出 口 我 的 产 品 , 须 符 合 哪 些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一 般 而 言 , 产 品 如 符 合 以 下 的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可 视 为 《 自 贸 协 定 》 下 的 原 产 产 品 :

  • 完 全 于 香 港 获 得 或 生 产 的 产 品 [ WO ]
    例 子 : 在 香 港 种 植 的 新 鲜 水 果
  • 于 香 港 完 全 使 用 来 自 香 港 及 / 或 东 盟 成 员 国 的 原 产 材 料 生 产 的 产 品 [ PE ]
    例 子 : 使 用 原 产 自 越 南 的 咖 啡 豆 、 原 产 自 泰 国 的 糖 及 原 产 自 新 加 坡 的 奶 粉 , 在 香 港 生 产 的 即 溶 咖 啡
  • 不 符 合 上 述 WO 及 PE 的 要 求 , 但 适 用 并 符 合 《 自 贸 协 定 》 附 件 3-2 ( 特 定 产 品 原 产 地 规 则 ) 的 要 求 [ PSR ]
    ( 出 口 商 / 制 造 商 请 按 此 连 结 ( pdf 格 式 ) 并 以 产 品 的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查 阅 相 关 的 特 定 产 品 原 产 地 规 则 )
    例 子 : 以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项 目 7601 下 的 「 未 锻 造 的 铝 」 , 在 香 港 生 产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项 目 7606 下 的 「 厚 度 超 过 0.2 毫 米 的 铝 板 、 铝 片 及 铝 带 」 , 达 到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的 要 求
  • 不 符 合 上 述 WO 及 PE 的 要 求 , 亦 不 适 用 PSR , 但 符 合 《 自 贸 协 定 》 内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的 要 求 [ RVC ]
    (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可 以 两 项 公 式 计 算 , 详 情 列 于 较 后 部 分 )
    例 子 : 在 香 港 酿 造 及 其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不 少 于 其 离 岸 价 格 的 40% 的 啤 酒

以 下 的 简 单 图 示 可 协 助 商 号 决 定 产 品 应 适 用 哪 一 种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图 表

在 《 自 贸 协 定 》 下 ,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可 按 以 下 两 项 公 式 计 算 :

  1. 直 接 ╱ 递 增 方 法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
    东 盟 与 中 国 香 港 的 自 由 贸 易 区 材 料 成 本 + 直 接 劳 工 成 本 + 直 接 经 常 成 本 + 其 他 成 本 + 利 润
    ×100%
    离 岸 价 格
  2. 间 接 ╱ 递 减 方 法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
    离 岸 价 格 - 非 原 产 材 料 、 部 件 或 产 品 的 价 值
    ×100%
    离 岸 价 格

就 产 品 是 否 符 合 原 产 地 规 则 并 可 获 优 惠 关 税 遇 , 除 了 取 决 于 WO 、 PE 、 PSR 及 RVC 等 条 件 外 , 商 号 亦 须 一 并 考 虑 《 自 贸 协 定 》 第 3 章 (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中 的 其 他 要 求 ( 如 产 地 累 积 规 则 、 微 小 加 工 及 处 理 、 直 接 运 输 、 微 小 含 量 豁 免 等 ) 。

例 如 , 按 「 微 小 加 工 及 处 理 」 的 规 定 , 如 产 品 只 在 香 港 进 行 一 项 或 多 项 载 于 该 条 列 出 的 微 小 加 工 及 处 理 工 序 , 即 使 符 合 RVC 等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亦 不 会 获 赋 予 原 产 资 格 。 有 关 「 微 小 加 工 及 处 理 」 及 其 他 与 产 地 来 源 相 关 的 详 细 规 则 , 请 参 阅 《 自 贸 协 定 》 第 3 章 <https://www.tid.gov.hk/sc_chi/ita/fta/hkasean/text_agreement.html> 及 产 地 来 源 通 告 第 4/2019 号 <https://www.tid.gov.hk/s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all_in_one/2019/as052019.html> 。

5. 根 据 《 自 贸 协 定 》 出 口 我 的 产 品 , 应 如 何 申 请 产 地 来 源 证 ?

根 据 《 自 贸 协 定 》 出 口 的 产 品 , 香 港 出 口 商 、 制 造 商 及 分 判 商 ( 如 适 用 ) 须 向 工 业 贸 易 署 或 政 府 认 可 签 发 来 源 证 机 构 申 请 香 港 产 地 来 源 证 ( 东 盟 ) ( 产 地 来 源 证 ( 东 盟 ) ) 。 商 号 可 通 过 政 府 委 任 的 产 地 来 源 证 电 子 服 务 供 应 商 递 交 产 地 来 源 证 ( 东 盟 ) 的 申 请 。 此 外 , 制 造 商 及 分 判 商 ( 如 适 用 ) 必 须 先 在 工 业 贸 易 署 办 妥 工 厂 登 记 , 才 可 为 出 口 的 产 品 申 请 产 地 来 源 证 ( 东 盟 ) 。

每 一 份 产 地 来 源 证 ( 东 盟 ) 只 能 用 作 出 口 同 一 批 次 按 《 自 贸 协 定 》 进 口 到 东 盟 成 员 国 的 货 物 。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 商 号 必 须 在 货 物 出 口 前 申 请 产 地 来 源 证 ( 东 盟 ) , 而 离 港 日 期 应 为 递 交 申 请 当 日 起 计 最 少 两 个 完 整 工 作 天 后 。

以 下 是 一 些 有 用 连 结 供 参 考 :

工 厂 登 记
产 地 来 源 证 ( 东 盟 ) 及 相 关 产 地 来 源 证 通 告
商 号 递 交 产 地 来 源 证 ( 东 盟 ) 申 请 须 知
产 地 来 源 证 电 子 服 务

政 府 认 可 签 发 来 源 证 机 构
香 港 总 商 会
香 港 工 业 总 会
香 港 中 华 厂 商 联 合 会
香 港 印 度 商 会
香 港 中 华 总 商 会

6. 根 据 《 自 贸 协 定 》 出 口 我 的 产 品 往 东 盟 成 员 国 , 可 否 豁 免 产 地 来 源 证 ?

根 据 《 自 贸 协 定 》 , 如 香 港 原 产 货 物 的 离 岸 价 值 不 超 过 200 美 元 , 可 获 豁 免 递 交 产 地 来 源 证 ( 东 盟 ) 。

2021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