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 周兆熊先生(法律)
中国香港是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协定》)(只有英文)的缔约方。投标投诉审裁组织(审裁组织)于1998年12月根据《协定》成立,是一个独立、公正的专责组织,就对采购实体涉嫌违反《协定》的投诉作出审裁。《中国香港与新西兰紧密经贸合作协定》、《中国香港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及《中国香港与澳洲自由贸易协定》内有关政府采购的条文亦与《协定》相近,因此审裁组织亦审理涉嫌违反《中国香港与新西兰紧密经贸合作协定》第12章、《中国香港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第9章及《中国香港与澳洲自由贸易协定》第13章的投诉。
审裁组织具有以下的职责、职能和权力:
审裁组织共有十二位成员,包括一位主席、两位副主席及九位成员,均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委任。2024至2025年审裁组织的成员如下:
供应商如欲提出投诉,应填妥投诉表格,亲身或透过邮递/传真/电邮提交至审裁组织秘书处,并将副本抄送至被投诉的采购实体。投诉人必须在知道或理应知道投诉的理据后,于10个工作天内提出投诉。如主席信纳逾期提出投诉的因由合理,则可在特殊情况下把以上时限延长至30个工作天。
在收到完整的投诉申请后,审裁组织的主席会基于投诉人及被投诉的采购实体所提供的资料,裁定表面证供是否成立。如果主席认爲应审理该宗投诉,将会成立一个由三名审裁组织成员所组成的审裁小组,就合适的迅速临时措施作出建议,以及裁定投诉是否成立,并建议采取其认为合适的补救措施。
请按此连结阅览投标投诉审裁组织运作规则。
审裁小组可应投诉人或采购实体的要求,就进入审裁小组阶段的投诉召开聆讯;如审裁小组根据投诉的资料认为有此需要,也可主动召开聆讯。在投诉人及采购实体双方一致同意下,聆讯可公开进行。如有公开聆讯,秘书处会在聆讯日期前最少七个工作天发出有关聆讯详情的通告。
暂时并没有任何公开聆讯。
公众可点击此连结参閲审裁小组阶段的个案的摘要。
如有任何查询,请透过以下途径联络审裁组织秘书处: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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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九龙城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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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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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3403 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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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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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2390 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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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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