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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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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CR WT 324/9/8/8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33/2019 號

智 利 : 香 港 - 智 利 投 資 協 定

引 言

香 港 與 智 利 的 投 資 協 定 ( 協 定 )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七 月 十 四 日 生 效 。

協 定

2.協 定 規 定 雙 方 須 為 對 方 的 投 資 者 提 供 的 保 障 , 包 括 投 資 須 獲 得 公 正 、 公 平 和 非 歧 視 性 的 待 遇 ; 在 投 資 被 徵 收 時 可 獲 得 賠 償 ; 以 及 投 資 和 收 益 可 自 由 轉 移 至 外 地 。 協 定 亦 規 定 投 資 爭 端 按 國 際 認 可 的 規 則 解 決 。

3.協 定 將 增 強 投 資 者 信 心 , 帶 動 香 港 與 智 利 之 間 的 投 資 流 動 , 加 上 香 港 與 智 利 現 有 的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 對 鞏 固 兩 地 的 經 貿 聯 繫 相 得 益 彰 。

4.協 定 全 文 見 <https://www.tid.gov.hk/tc_chi/ita/ippa/index.html> 。

查 詢

5.如 有 查 詢 , 請 致 電 3403 6099 聯 絡 伍 楚 茵 女 士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林 敏 代 行 )

2019 年 7 月 15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