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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碼:EIC 891/1/2
執事先生:
繼本署於2020年10月27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779/2020號暨紡織商登記通告第14/2020號後,本通告旨在通知商號實施澳洲的外來投資制度改革(下稱「改革」)的法例已於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2.澳洲政府於2020年6月宣布擬改革其外來投資制度,隨後分別於2020年7月及9月發布法律草擬文體徵求意見稿,修訂其1975年外來投資者收購股份及全面收購法令(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藉此執行改革。有關實施改革的法例已於2020年12月9日獲澳洲國會通過並於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3.正如2020年4月3日發出的商業資料通告第282/2020號暨紡織商登記通告第4/2020號提及,澳洲政府自2020年3月29日起實施一項外來投資審查金額降至0澳元的臨時措施。從2021年1月1日開始,澳洲政府取消這項臨時措施,恢復原來的外來投資審查金額。然而,外來投資如屬性質敏感的國家安全業務,其強制性審查金額則維持在0澳元。
4.詳情請參閱澳洲政府的新聞公告(只提供英文版本):
https://ministers.treasury.gov.au/ministers/josh-frydenberg-2018/media-releases/major-reforms-australias-foreign-investment-0。
5.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594聯絡本署。
工業貿易署署長
(陳珮賢代行)
2021年3月4日
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