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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編號:EIC 230/2/3/2/13
執事先生:
繼本署分別於2011年3月15日和2014年12月24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168/2011號及第1083/2014號後,歐洲委員會刊登一項公告,宣布對源自中國內地的若干進口連續長玻璃纖維產品實施的反傾銷稅措施即將到期。該公告可於以下連結瀏覽: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C_2015_199_R_0003&from=EN。
2.歐盟自2011年3月16日起,對源自中國內地的若干連續長玻璃纖維產品徵收確定反傾銷稅。經2013年分別展開的反補貼調查及局部中期覆核後,確定反傾銷稅已作修訂,現行稅率為繳稅前在歐盟邊界交貨淨價的19.9%多間公司除外,其個別稅率由0%至19.9%不等)。
3.除非歐洲委員根據該公告第2段所載程序展開覆核,否則該項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將於2016年3月16日午夜屆滿。
4.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684向下開署名人查詢。
工業貿易署署長
(陳淑瑾代行)
2015年6月17日
*歐盟成員國為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及英國。
| 註1: | 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 |
| 註2: | 香港貿易發展局的《歐盟商情快訊》雙周刊專門提供有關歐盟貿易政策及法規的最新資料。《歐盟商情快訊》可透過以下連結瀏覽: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en/Business-Alert-EU/1X2ZT68A/1/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