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起就消耗臭氧層物質相關服務的新安排 自2025年12月1日起,工業貿易署將停止提供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的相關公共服務。有關服務將進行優化並自同日起由以下部門處理:
如欲查詢更詳盡資料和相關的過渡安排,請聯絡有關部門: 工業貿易署 未經加工鑽石及消耗臭氧層物質簽證分組 環境保護署 空氣科學及評估模型組 (第10課) 漁農自然護理署 植物及除害劑監理科 |
《保護臭氧層條例》附表所列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的進出口商必須按《保護臭氧層條例》的規定向環境保護署註冊。
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註冊的申請表,可於網上下載(請按此處),或到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6樓1604室工業貿易署未經加工鑽石及消耗臭氧層物質簽證分組索取。
申請人可親身、以郵遞方式、或以電子方式將填妥的表格連同所需證明文件遞交至未經加工鑽石及消耗臭氧層物質簽證分組,並繳付有關的申請費用。
現有消耗臭氧層物質的進出口商一般在每年十月/十一月辦理註冊或續期手續。
重要提示:為免觸犯《防止賄賂條例》(香港法例第201章),任何人均不得就有關消耗臭氧層物質的進出口管制下其簽證或註冊的申請或審批,向任何政府部門的公職人員提供任何《防止賄賂條例》下定義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