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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香 港 与 澳 洲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中 国 香 港 与 澳 洲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下 出 口 货 物 往 澳 洲 便 览

根 据 《 中 国 香 港 与 澳 洲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 《 自 贸 协 定 》 ) , 澳 洲 同 意 对 所 有 香 港 原 产 货 物 撤 销 关 税 , 惟 有 关 货 物 须 符 合 相 关 的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及 遵 守 相 关 操 作 程 序 。

本 便 览 旨 在 向 商 号 简 介 利 用 《 自 贸 协 定 》 优 惠 关 税 待 遇 出 口 原 产 货 物 往 澳 洲 时 须 符 合 的 主 要 条 件 。 《 自 贸 协 定 》 文 本 的 全 文 及 其 他 细 节 , 已 载 于 本 署 网 页 <https://www.tid.gov.hk/sc_chi/ita/fta/hkaufta/text_agreement.html> 。 除 本 便 览 外 , 商 号 应 同 时 参 阅 《 自 贸 协 定 》 的 相 关 条 文 和 其 附 件 、 本 署 发 出 的 其 他 相 关 通 告 , 以 及 不 时 于 本 署 网 页 发 布 的 最 新 消 息 。

1. 什 么 货 物 可 享 有 《 自 贸 协 定 》 下 的 优 惠 关 税 待 遇 ?

一 般 而 言 , 所 有 香 港 原 产 货 物 如 符 合 所 有 载 于 《 自 贸 协 定 》 第 3 章 (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及 产 地 来 源 程 序 ) 内 的 条 件 及 规 定 均 可 在 出 口 澳 洲 时 享 有 免 关 税 待 遇 。 如 符 合 下 列 其 中 一 项 条 件 , 货 物 会 被 视 为 原 产 货 物 :

  1. 由 一 个 或 多 个 生 产 商 在 香 港 及 / 或 澳 洲 完 全 获 得 或 生 产
    例 子 : 在 香 港 种 植 的 新 鲜 水 果
  2. 由 一 个 或 多 个 生 产 商 完 全 在 香 港 及 / 或 澳 洲 只 使 用 由 香 港 及 / 或 澳 洲 原 产 材 料 生 产
    例 子 : 使 用 原 产 自 澳 洲 的 小 麦 粉 及 香 港 原 产 牛 奶 , 在 香 港 生 产 的 饼 干
  3. 由 一 个 或 多 个 生 产 商 完 全 在 香 港 及 / 或 澳 洲 以 非 香 港 及 / 或 澳 洲 原 产 材 料 生 产 , 但 货 物 符 合 《 自 贸 协 定 》 附 件 3-B ( 特 定 产 品 原 产 地 规 则 ) 内 的 特 定 产 品 原 产 地 规 则
    <https://www.tid.gov.hk/english/ita/fta/hkaufta/files/AUHKFTA_Chapter_3_Annex_3-B.pdf>
    例 子 : 使 用 原 产 自 日 本 的 未 锻 造 铝 , 在 香 港 生 产 厚 度 超 过 0.2 毫 米 的 铝 板 、 片 及 带

以 下 参 考 图 示 可 协 助 商 号 决 定 其 货 物 应 适 用 于 那 一 种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参 考 图 示

2. 如 何 确 定 由 非 原 产 材 料 生 产 的 货 物 适 用 的 特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特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以 协 调 制 度 ( HS ) 列 序 载 于 《 自 贸 协 定 》 附 件 3-B ( 特 定 产 品 原 产 地 规 则 ) 。 商 号 可 从 《 自 贸 协 定 》 附 件 3-B ( 特 定 产 品 原 产 地 规 则 ) 以 货 物 的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确 定 其 适 用 的 特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 自 贸 协 定 》 内 主 要 的 特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解 释 如 下 :

  • CC 是 指 章 改 变 ( 即 生 产 货 物 的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归 类 必 须 与 货 物 所 属 的 章 不 同 ( 两 位 数 值 的 改 变 ) ) ;
  • CTH 是 指 品 目 改 变 ( 即 生 产 货 物 的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归 类 必 须 与 货 物 所 属 的 品 目 不 同 ( 四 位 数 值 的 改 变 ) ) ;
  • CTSH 是 指 子 目 改 变 ( 即 生 产 货 物 的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归 类 必 须 与 货 物 所 属 的 子 目 不 同 ( 六 位 数 值 的 改 变 ) ) ; 以 及
  • RVC(40) 是 指 货 物 须 以 《 自 贸 协 定 》 内 指 定 的 扣 减 法 计 算 出 的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不 得 少 于 40% 。 ( 有 关 扣 减 法 的 计 算 , 请 参 考 Q3 。 )
例 子 A :
协 调 制 度 2017 年 版 协 调 制 度 子 目 货 物 描 述 特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2103   酱 油 及 其 制 品 ; 混 合 调 味 料 及 混 合 佐 料 ; 芥 末 幼 粉 及 粗 粉 及 经 配 制 的 芥 末  
  2103.10 - 豉 油 CC or RVC(40)

使 用 非 原 产 干 大 豆 ( 黄 豆 ) (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第 12 章 ) , 在 香 港 制 造 的 豉 油 (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第 21 章 ) , 由 于 非 原 产 材 料 在 生 产 货 物 的 过 程 中 进 行 了 两 位 数 值 的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 该 货 物 符 合 了 CC 的 特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 注 : 以 上 有 关 货 物 描 述 的 中 文 译 本 仅 供 参 考 ]

例 子 B :
协 调 制 度 2017 年 版 协 调 制 度 子 目 货 物 描 述 特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7606   厚 度 超 过 0.2 毫 米 的 铝 板 、 片 及 带  
  7606.11 - 长 方 形 ( 包 括 正 方 形 ) 非 合 金 铝 CTH
  7606.12 - 长 方 形 ( 包 括 正 方 形 ) 铝 合 金 CTH
  7606.91 - 其 他 , 非 合 金 铝 CTH
  7606.92 - 其 他 , 铝 合 金 CTH

使 用 原 产 自 日 本 的 未 锻 造 的 铝 ( 协 调 制 度 品 目 7601 ) , 在 香 港 制 造 厚 度 超 过 0.2 毫 米 的 铝 板 、 片 及 带 ( 协 调 制 度 品 目 7606 ) , 由 于 非 原 产 材 料 在 生 产 货 物 的 过 程 中 进 行 了 四 位 数 值 的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 该 货 物 符 合 了 CTH 的 特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 注 : 以 上 货 物 描 述 的 中 文 译 本 仅 供 参 考 ]

3. 如 何 计 算 货 物 的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
经 调 整 的 价 值 -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价 值
×100%
经 调 整 的 价 值
其 中 :
  •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是 指 货 物 的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 以 百 分 比 表 示 ;
  •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价 值 是 指 用 于 生 产 货 物 的 非 原 产 材 料 ** ( 包 括 原 产 地 不 明 的 材 料 ) 的 价 值 ; 以 及
    ( ** : 非 原 产 材 料 是 指 不 符 合 《 自 贸 协 定 》 第 3 章 (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及 产 地 来 源 程 序 ) 规 定 具 备 原 产 资 格 的 材 料 。 )
  • 经 调 整 的 价 值 是 指
    (a) 离 岸 价 值 ( 即 货 物 的 离 岸 价 值 , 包 括 货 物 运 抵 境 外 最 终 口 岸 或 地 点 的 运 输 费 用 在 内 的 船 上 交 货 价 值 , 而 估 值 须 根 据 《 海 关 估 价 协 定 》 计 算 ) ; 或
    (b) 如 没 有 离 岸 价 值 , 或 离 岸 价 值 不 明 或 未 能 确 定 , 则 按 照 《 海 关 估 价 协 定 》 所 定 的 「 进 口 货 物 的 海 关 估 价 」 。

4. 何 谓 《 自 贸 协 定 》 第 3.8 条 所 指 的 产 地 累 积 规 则 ?

根 据 《 自 贸 协 定 》 , 如 来 自 澳 洲 的 原 产 货 物 被 用 作 在 香 港 生 产 货 物 的 材 料 时 , 该 货 物 会 被 视 为 香 港 原 产 材 料 。

5. 何 谓 《 自 贸 协 定 》 第 3.9 条 所 指 的 微 小 含 量 豁 免 ?

即 使 货 物 所 含 的 非 原 产 材 料 未 能 符 合 特 定 产 品 原 产 地 规 则 下 适 用 的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规 定 ( 即 Q2 所 提 及 的 CC 、 CTH 或 CTSH ) , 货 物 在 下 述 情 况 下 仍 属 原 产 货 物 :

  • - 所 有 该 等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价 值 不 超 过 经 调 整 的 价 值 的 百 分 之 十 ; 或
  • - 就 归 类 于 协 调 制 度 第 50 至 63 章 内 的 货 物 而 言 , 所 有 该 等 材 料 的 总 重 量 不 超 过 货 物 总 重 量 的 百 分 之 十 , 或 所 有 该 等 材 料 的 总 价 值 不 超 过 经 调 整 价 值 的 百 分 之 十 。

  • 例 子
    除 了 一 项 非 原 产 材 料 外 ( 其 价 值 占 货 物 的 经 调 整 的 价 值 的 百 分 之 八 ) , 其 他 所 有 非 原 产 材 料 在 生 产 货 物 的 过 程 中 均 符 合 特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所 规 定 的 CC ( 章 改 变 ) , 根 据 《 自 贸 协 定 》 下 的 微 小 含 量 豁 免 条 款 , 该 货 物 仍 会 被 视 为 香 港 原 产 货 物 。

6. 如 何 申 请 《 自 贸 协 定 》 下 的 优 惠 关 税 待 遇 ?

澳 洲 进 口 商 可 根 据 由 出 口 商 、 生 产 商 、 进 口 商 、 或 其 获 授 权 代 表 所 填 写 的 原 产 地 声 明 申 请 优 惠 关 税 待 遇 。

原 产 地 声 明 无 须 遵 循 特 定 格 式 , 但 须 :

  • 采 取 书 面 形 式 ( 包 括 电 子 格 式 ) ;
  • 以 英 文 填 写 ;
  • 列 明 货 物 为 原 产 货 物 及 符 合 《 自 贸 协 定 》 第 3 章 (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及 产 地 来 源 程 序 ) 的 规 定 ; 以 及
  • 符 合 《 自 贸 协 定 》 附 件 3-A ( 资 料 要 求 ) 所 列 的 最 低 资 料 <https://www.tid.gov.hk/english/ita/fta/hkaufta/files/AUHKFTA_Chapter_3_Annex_3-A.pdf> 。

载 于 附 录 ( pdf 格 式 ) 为 原 产 地 声 明 的 例 子 , 以 供 参 考 ( 只 有 英 文 版 ) 。

7. 如 货 物 价 值 为 250 元 澳 元 , 我 须 作 出 原 产 地 声 明 吗 ?

根 据 《 自 贸 协 定 》 , 如 进 口 货 物 的 海 关 估 价 不 超 过 1,000 澳 元 或 澳 洲 规 定 的 更 高 金 额 , 则 无 须 递 交 原 产 地 声 明 。

2020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