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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产 地 来 源 证 - 格 鲁 吉 亚 ( 产 地 来 源 证 ( 格 鲁 吉 亚 ) )

在 《 中 国 香 港 与 格 鲁 吉 亚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 《 自 贸 协 定 》 ) 下 , 出 口 原 产 于 香 港 的 货 物 往 格 鲁 吉 亚 可 受 惠 于 优 惠 关 税 待 遇 。 相 关 货 物 的 进 口 商 必 须 持 有 工 业 贸 易 署 ( 工 贸 署 ) 或 政 府 认 可 签 发 来 源 证 机 构 1 签 发 的 有 效 香 港 产 地 来 源 证 - 格 鲁 吉 亚 ( 产 地 来 源 证 ( 格 鲁 吉 亚 ) ) 方 可 申 请 优 惠 关 税 待 遇 。

  • 产 地 来 源 证 通 告 :
    有 关 《 自 贸 协 定 》 下 的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详 情 , 请 参 阅 产 地 来 源 证 通 告 第 1/2019 号 。 此 外 , 有 关 申 请 产 地 来 源 证 ( 格 鲁 吉 亚 ) 的 规 定 , 请 参 阅 产 地 来 源 证 通 告 第 2/2019 号 。
编 号 日 期 标 题
2/2019 22.01.2019 《 中 国 香 港 与 格 鲁 吉 亚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 《 自 贸 协 定 》 )
香 港 产 地 来 源 证 - 格 鲁 吉 亚 ( 产 地 来 源 证 ( 格 鲁 吉 亚 ) )
1/2019 22.01.2019 《 中 国 香 港 与 格 鲁 吉 亚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 《 自 贸 协 定 》 )
出 口 香 港 货 物 往 格 鲁 吉 亚

1 五 个 政 府 认 可 签 发 来 源 证 机 构 为 香 港 总 商 会 、 香 港 工 业 总 会 、 香 港 中 华 厂 商 联 合 会 、 香 港 中 华 总 商 会 及 香 港 印 度 商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