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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2/3/2/13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2年4月7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303/2022号后,欧盟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8日刊登执行规例第(EU)2024/2686号,宣布就可能透过源自中国内地进口块状或圆柱状人造石墨,迴避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进口石墨电极系统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一事展开调查,以及规定有关进口产品必须登记。该执行规例载于以下网址: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2686。
2.受调查的产品为可见密度(apparent density)为每立方厘米1.5克或以上,电阻为7.0微欧米(μ.Ω.m)或以下,标称直径超过350毫米的块状或圆柱状人造石墨,目前属合并名目编号ex 3801 10 00和ex 3801 90 00(TARIC 代码3801 10 00 15和3801 90 00 80)。
3.所有有关人士须于2024年10月19日起计15日内与委员会联络以表明身分,并于2024年10月18日起计37日内以书面表达意见和提交问卷回复、豁免申请或任何其他资料,亦可于同一期限内向委员会要求聆讯。有关详情,请参阅上述执行规例。
4.如商号涉及在广东省出口有关产品,可联络广东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处长郑婧敏(电话:86 20 3881 9797)。该处的职能包括就针对广东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指导及协调广东省内企业参加应诉及相关的工作。
5.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莫咏仪代行)
2024年10月18日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载于以下网址: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