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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2/3/2/13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1年10月11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707/2021号后,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7月8日发出执行决定(EU)第2022/1178号,不延长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进口平板轧材铝制品暂停征收确定反倾销税的措施。该执行决定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2D1178&from=EN。
2.决定的要点载列如下-
| (a)产品 | : | 不论是否合金,不论是否除平板辊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无衬背,无其他材料制的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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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税率 | : | 缴税前在欧盟边界交货净价的24.6%(数间公司除外,其个别税率由14.3%至21.4%不等) |
| (c)生效日期 | : | 2022年7月12日起恢复征税(不再延长自2021年10月12日起暂停征税的措施) |
3.如商号涉及在广东省出口有关产品,可联络广东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处长龚志宏(电话:86 20 3881 6201)。该处的职能包括就针对广东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指导和协调广东省内企业参加应诉和相关的工作。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麦焕婷代行)
2022年7月11日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research.hktdc.com/s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