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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2/3/2/13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0年6月19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478/2020号后,欧盟委员会(委员会)于2021年5月27日刊登公告第2021/C 199/06号,宣布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进口梭织及/或针织玻璃纤维织物实施的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局部重新展开调查。该公告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C_2021_199_R_0006&from=EN。
2.委员会决定重新展开引致现行措施的调查。重新展开调查的范围限于根据进口至成员国的大陆架或成员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宣示的专属经济区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梭织及/或针织玻璃纤维织物的数量是否显着,从而检视有关的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应否应用。
3.除非委员会另有指明,否则所有有关人士,尤其是曾经参与引致现行措施调查的人士,须于2021年5月27日起计20日内向委员会表达意见、呈交资料及提供支持证据。他们亦可向委员会调查单位要求聆讯。详情请参阅上述公告。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556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袁影容代行)
2021年5月27日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