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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891/1/2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0年10月27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779/2020号暨纺织商登记通告第14/2020号后,本通告旨在通知商号实施澳洲的外来投资制度改革(下称「改革」)的法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2.澳洲政府于2020年6月宣布拟改革其外来投资制度,随后分别于2020年7月及9月发布法律草拟文体征求意见稿,修订其1975年外来投资者收购股份及全面收购法令(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藉此执行改革。有关实施改革的法例已于2020年12月9日获澳洲国会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3.正如2020年4月3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282/2020号暨纺织商登记通告第4/2020号提及,澳洲政府自2020年3月29日起实施一项外来投资审查金额降至0澳元的临时措施。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澳洲政府取消这项临时措施,恢复原来的外来投资审查金额。然而,外来投资如属性质敏感的国家安全业务,其强制性审查金额则维持在0澳元。
4.详情请参阅澳洲政府的新闻公告(只提供英文版本):
https://ministers.treasury.gov.au/ministers/josh-frydenberg-2018/media-releases/major-reforms-australias-foreign-investment-0。
5.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594联络本署。
工业贸易署署长
(陈珮贤代行)
2021年3月4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