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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611/1/5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19年2月14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133/2019号后,本通告旨在通知业界欧洲联盟(「欧盟」)委员会已于2019年11月12日就可能暂时撤销柬埔寨于「除武器外所有产品」安排(「EBA 」)下所享有的关税优惠待遇向柬埔寨发出初步报告。柬埔寨可于一个月内就该报告内容作出回应。欧盟委员会其后会作出结论并于2020年2月决定是否暂时撤销在EBA 安排下给予柬埔寨的关税优惠待遇。欧盟委员会的任何撤销关税优惠待遇的决定会于六个月的宽限期后生效。
2.根据欧盟的资料显示,柬埔寨为EBA 关税优惠待遇的第二大受惠者。2018年,超过18%在EBA 安排下进口欧盟的产品来自柬埔寨。同年,欧盟自柬埔寨进口的产品货值达53亿欧元,当中95%享有EBA 安排下的零关税优惠待遇。成衣及纺织产品占柬埔寨进口至欧盟的所有产品约四分之三(40亿欧元)。
3.欧盟委员会发出的相关新闻公报,请参阅以下连结(英文版本):<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press/index.cfm?id=2080>。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594与我们联络。
工业贸易署署长
(袁影容代行)
2019年11月14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