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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号:EIC 602/9
执事先生:
《自贸协定》涉及香港和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五个东盟成员国1的部分将于2019年6月11日生效。本通告就上述五个东盟成员国的关税削减承诺提供相关资讯以供商号参考。
2.东盟成员国同意于《自贸协定》生效后,对香港原产货物撤销/削减关税。整体而言,《自贸协定》下可享有关税撤销及∕或削减的关税税目已根据于附件(pdf 格式)列出的模式作出分类。上述五个东盟成员国的关税削减承诺概述如下:
3.老挝将于八年内撤销其约50%关税税目的关税,以及于15年内撤销额外约15%关税税目的关税。此外,老挝将于17年内削减其约10%关税税目的关税至0-5%,并于20年内削减额外10%关税税目的关税至不多于50%。约15%的关税税目属豁免清单,相关货物将不会享有任何关税削减。
4.举例来说,可于八年内享有免关税待遇的货物包括电动机械及设备、机械及机械用具、有机化学产品、药用产品、贵金属及首饰,以及玩具、游戏及运动必需品等。
5.有关老挝的关税削减承诺详情,请浏览以下网址:
https://www.tid.gov.hk/en/tradecircular/files/2019/AHKFTA_Chapter_2_Annex_2-1_Part_5_Schedule_of_Lao_PDR.pdf。
6.缅甸将于八年内撤销其约50%关税税目的关税,以及于15年内撤销额外约15%关税税目的关税。此外,缅甸将于17年内削减其约10%关税税目的关税至0-5%,并于20年内削减额外约10%关税税目的关税至不多于50%。约15%关税税目属豁免清单,相关货物将不会享有任何关税削减。
7.举例来说,可于15年内享有免关税待遇的货物包括电动机械及设备、机械及机械用具、有机化学产品、药用产品、贵金属及首饰,以及钟表等。
8.有关缅甸的关税削减承诺详情,请浏览以下网址:
https://www.tid.gov.hk/en/tradecircular/files/2019/AHKFTA_Chapter_2_Annex_2-1_Part_7_Schedule_of_Myanmar.pdf。
9.当《自贸协定》生效时,新加坡承诺对所有《自贸协定》下的原产货物撤销关税。
10.泰国将于三年内撤销其约67%关税税目的关税,以及于十年内撤销额外约18%关税税目的关税。此外,泰国将于12年内削减其约5%关税税目的关税至0-5%,并于14年内削减额外约7%关税税目的关税至不多于50%。约4%的关税税目属豁免清单,相关货物将不会享有任何关税削减。
11.举例来说,可于三年内享有免关税待遇的货物包括电动机械及设备;机械及机械用具;光学、摄影、电影摄影、量度、检查、精密、内科或外科仪器及器具,以及药用产品等。
12.有关泰国的关税削减承诺详情,请浏览以下网址:
https://www.tid.gov.hk/en/tradecircular/files/2019/AHKFTA_Chapter_2_Annex_2-1_Part_10_Schedule_of_Thailand.pdf。
13.越南将于三年内撤销其约51%关税税目的关税,以及于十年内撤销额外约25%关税税目的关税。此外,越南将于12年内削减其约5%关税税目的关税至0-5%,并于14年内削减额外约5%关税税目的关税至不多于50%。约15%的关税税目属豁免清单,相关货物将不会享有任何关税削减。
14.举例来说,可于三年内享有免关税待遇的货物包括贵金属及首饰、钟表、机械及机械用具、电动机械及设备,以及塑胶等。
15.有关越南的关税削减承诺详情,请浏览以下网址:
https://www.tid.gov.hk/en/tradecircular/files/2019/AHKFTA_Chapter_2_Annex_2-1_Part_11_Schedule_of_Viet_Nam.pdf。
16.就《自贸协定》下优惠关税税率的网上查询服务,请浏览以下关税查询表格的网址:
https://www.tid.gov.hk/service/utf/tariffEnq.do?lang=sc。
17.香港商号如欲取得《自贸协定》下有关货物贸易的优惠关税待遇,须符合有关的优惠产地来源规则和相关规定,并向工业贸易署(工贸署)或政府认可签发来源证机构申请产地来源证。详情请参阅工贸署发出的相关贸易通告:
https://www.tid.gov.hk/sc/tradecircular/detail.html?categoryId=2。
18.《自贸协定》涉及香港和另外五个东盟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部分,工贸署将于生效日期确实后再作公布。请浏览工贸署网页
(https://www.tid.gov.hk/sc/our_work/trade_and_investment_agreements/ftas/hkasean.html)以获取最新资讯。
19.如有任何查询,请透过以下渠道联络我们:
关税 | 电话:2398 5594 传真:2787 7799 电邮:enquiry@tid.gov.hk |
产地来源规则、产地来源证及工厂登记 | 电话:2398 5545 传真:2787 6048 电邮:co_enquiry@tid.gov.hk |
工业贸易署署长
(高以靖代行)
2019年5月31日
随附件(pdf 格式)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1东盟的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