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批准食米贮存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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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提交
申请
经
工业贸易署网站
纸本表格(于
综合顾客服务中心
提交)
工业贸易署审批申请
工业贸易署透过邮件通知申请人申请结果
注
获批准的食米贮存地方透过
电子服务帐户
下载食米贮存地方批准通知书
申请手续流程图
注
申请是否获批准,取决于香港海关人员检查有关地方的结果。
重要事项
如未有获得由工业贸易署署长发出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从获批准的食米贮存地方提取食米。
香港海关人员获授权检查贮存的食米及与该等食米有关的文件。
获批准食米贮存地方的拥有人/营运者须备存所贮存食米的准确和最新的仓库纪录,及须就该贮存地方填报
月报表
,并于报表截数日后7天内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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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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