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签证
豁免签证
在下列情况下,无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如食米由船只带进香港而数量不超过在该船只的操作中所合理需要耗用或使用的数量。
随个人行李输入香港或从香港输出,只供他本人耗用或作为礼物的食米,而数量不超逾15公斤。
空对空的转运货物,而在进入和离开香港期间,食米时刻保存在香港国际机场的货物转运区内。
以其他方式转运或多种方式转运,而处理该货物的承运人或运输商具有
转运货物豁免许可证方案
的有效登记,并遵守该方案下的登记条件。
属过境物品,即食米由船只或飞机纯粹为带离香港而被带进香港,并一直留在该船只或飞机上。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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