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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92 2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 GL250

执 事 先 生 :

工 业 贸 易 署 通 告

在 香 港 实 施 未 经 加 工 钻 石 管 制

本 署 曾 於 2002 年 12 月 23 日 就 上 述 事 项 发 出 通 告 , 现 通 知 业 内 人 士 香 港 将 於 2003 年 1 月 2 日 实 施 未 经 加 工 钻 石 [] 发 证 计 划 ( 下 称 " 发 证 计 划 " ) 。 发 证 计 划 生 效 範 围 或 金 伯 利 进 程 所 准 许 的 指 明 国 家 或 地 方 的 清 单 , 与 2002 年 12 月 23 日 通 告 附 件 三 的 清 单 相 同 。 在 香 港 实 施 发 证 计 划 的 法 例 修 订 的 生 效 日 期 及 指 明 国 家 或 地 方 的 清 单 已 於 2002 年 12 月 27 日 刊 登 宪 报 。 有 关 发 证 计 划 实 施 的 详 情 , 业 内 人 士 请 参 阅 2002 年 12 月 23 日 的 通 告 。 该 通 告 可 於 本 署 索 取 , 亦 可 於 本 署 互 联 网 设 立 的 网 址
http://www.tid.gov.hk/s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rdtr/2002/rdtr012002.html  下 载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内 容 有 任 何 查 询 , 请 联 络 :
联 络 单 位 / 人 电 话 号 码
非 纺 织 品 签 证 分 组
袁 霭 明 先 生
孙 颖 思 女 士
2398 5557
2398 5486
2398 5485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孙 颖 思 代 行 )

 

二 零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日

分 发 名 单

香 港 钻 石 总 会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珠 石 玉 器 金 银 首 饰 业 商 会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珠 宝 玉 石 厂 商 会

香 港 珠 宝 制 造 业 厂 商 会

香 港 未 经 加 工 钻 石 商

各 国 领 事 馆

贸 易 委 员 会 及 商 会

工 商 联 会

船 务 、 航 空 公 司 、 其 他 承 运 商 及 货 运 代 理 公 司

: 未 经 加 工 钻 石 ” 指 未 经 任 何 工 序 或 只 经 简 单 锯 开 、 切 割 或 粗 磨 、 并 属 由 海 关 关 长 发 出 并 经 不 时 修 订 的 《 香 港 进 出 口 货 物 分 类 表 单 ( 协 调 制 度 ) 》 中 7102 的 标 题 下 第 7102 10007102 21007102 3100 号 的 钻 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