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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傾 銷

歐 洲 聯 盟 和 美 國 的 反 傾 銷 行 動

美 國 的 反 傾 銷 程 序 - 必 須 留 意 的 事 項 1

一 般 事 項

  • 基 本 策 略

    製 造 商 和 出 口 商 應 留 意 有 關 其 產 品 類 別 在 美 國 的 最 新 進 口 趨 勢 和 美 國 工 業 對 趨 勢 是 否 不 滿 , 並 應 以 電 腦 檔 案 形 式 妥 善 保 存 記 錄 , 這 些 記 錄 對 於 在 傾 銷 指 控 中 提 出 有 力 辯 護 , 至 為 重 要 。 此 外 , 製 造 商 和 出 口 商 亦 應 就 出 口 產 品 在 美 國 的 售 價 與 正 常 價 值 作 分 析 比 較 , 這 樣 便 能 估 計 貨 物 的 傾 銷 差 價 , 找 出 有 問 題 的 產 品 和 客 戶 , 並 相 應 調 整 銷 售 手 法 。

    在 反 傾 銷 調 查 中 , 時 間 是 十 分 關 鍵 的 因 素 。 有 關 商 號 須 積 極 和 迅 速 回 應 索 取 資 料 的 要 求 , 以 確 保 調 查 能 公 平 和 全 面 地 進 行 。 有 關 人 士 可 要 求 延 長 回 覆 的 期 限 , 但 逾 期 提 交 或 有 關 當 局 並 無 要 求 的 資 料 一 般 不 會 獲 得 考 慮 , 亦 不 會 保 存 在 反 傾 銷 程 序 的 官 方 記 錄 中 。

    商 務 部 會 根 據 其 備 忘 錄 所 載 的 各 項 程 序 選 擇 自 願 回 覆 問 卷 者 , 確 定 已 為 覆 核 選 岀 有 關 的 公 司 。 在 回 應 商 務 部 備 忘 錄 時 , 出 口 商 應 宣 佈 有 意 作 為 自 願 回 覆 者 , 並 如 強 制 回 覆 問 卷 者 般 , 準 時 遞 交 所 需 資 料 ( 問 卷 )。

  • 調 查 期

    在 反 傾 銷 調 查 中 , 商 務 部 通 常 會 審 查 在 提 交 呈 請 該 月 的 前 一 個 月 起 計 , 最 近 四 個 已 結 束 的 財 政 季 度 內 銷 售 的 產 品 。 涉 及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個 案 , 調 查 期 則 為 最 近 兩 個 已 結 束 的 財 政 季 度 。 不 過 , 商 務 部 如 認 為 恰 當 , 亦 會 審 查 在 任 何 額 外 期 間 或 另 一 段 期 間 內 銷 售 的 產 品 。

  • 問 卷

    問 卷 是 有 關 機 構 收 集 作 出 裁 定 所 需 資 料 的 重 要 途 徑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在 初 步 調 查 和 最 終 調 查 階 段 , 均 會 發 出 問 卷 。 初 步 調 查 階 段 的 問 卷 會 發 給 有 關 產 品 的 美 國 生 產 商 、 美 國 進 口 商 和 相 關 經 濟 體 系 的 生 產 商 ( 外 地 生 產 商 ) , 以 收 集 作 出 裁 定 所 需 的 資 料 。 外 地 生 產 商 的 問 卷 由 三 部 分 組 成 , 首 兩 部 分 包 括 關 於 公 司 在 有 關 經 濟 體 系 和 美 國 營 運 情 況 的 一 般 問 題 , 第 三 部 分 要 求 回 覆 者 提 供 公 司 在 有 關 產 品 方 面 的 生 產 力 、 產 量 、 本 土 市 場 銷 量 、 輸 往 美 國 和 其 他 市 場 的 出 口 量 , 以 及 存 貨 量 等 數 據 。 雖 然 外 地 生 產 商 並 非 強 制 規 定 須 回 答 問 卷 , 但 不 回 覆 問 卷 可 導 致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作 出 不 利 生 產 商 的 推 斷 。 最 終 調 查 的 問 卷 發 給 所 有 美 國 和 外 地 生 產 商 、 在 初 步 調 查 中 申 報 有 生 產 或 進 口 有 關 產 品 的 美 國 進 口 商 , 以 及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相 信 可 能 生 產 或 進 口 有 關 產 品 的 其 他 公 司 , 收 集 所 需 的 資 料 , 以 作 出 最 終 裁 定 。 問 卷 的 基 本 形 式 與 初 步 調 查 使 用 的 問 卷 大 致 相 同 , 只 按 情 況 作 出 若 干 修 訂 。 在 最 終 調 查 階 段 , 另 一 份 有 關 採 購 和 市 場 情 況 資 料 的 問 卷 亦 會 發 給 美 國 買 家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的 問 卷 樣 本 , 可 於 該 會 網 站 瀏 覽 ( http://www.usitc.gov/trade_remedy/question.htm ) 。

    商 務 部

    在 初 步 調 查 階 段 , 商 務 部 會 發 出 兩 份 問 卷 。 一 份 是 數 量 和 價 值 問 卷 , 用 以 確 定 在 調 查 期 內 哪 些 公 司 曾 出 口 有 關 產 品 及 其 銷 量 和 價 值 , 從 而 選 出 最 大 的 公 司 在 調 查 中 回 答 反 傾 銷 問 卷 ( 即 強 制 回 覆 問 卷 者 ) 。 其 後 , 商 務 部 會 向 強 制 回 覆 的 外 地 生 產 商 /出 口 商 發 出 另 一 份 問 卷 , 即 反 傾 銷 問 卷 。 反 傾 銷 問 卷 包 括 五 部 分 :

    A 部 : 架 構 、 會 計 慣 例 、 市 場 和 產 品

    B 部 : 在 本 土 市 場 或 第 三 個 國 家 的 銷 售 情 況

    C 部 : 輸 往 美 國 銷 售 的 情 況

    D 部 : 生 產 成 本 和 推 定 價 值

    E 部 : 在 美 國 加 工 或 進 行 裝 配 工 序 的 成 本

    反 傾 銷 問 卷 的 樣 本 , 可 於 商 務 部 網 站 瀏 覽 ( https://enforcement.trade.gov/questionnaires/questionnaires-ad.html ) 。 ( 備 註 :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須 使 用 另 一 款 反 傾 銷 問 卷 。 請 參 閱 「 針 對 中 國 內 地 的 反 傾 銷 程 序 」 部 分 。 )

    假 如 在 調 查 過 程 中 發 現 需 要 更 詳 盡 資 料 , 商 務 部 會 向 強 制 回 覆 問 卷 者 發 出 補 充 問 卷 。

  • 合 作 / 不 合 作

    商 務 部 如 發 現 有 關 人 士 不 合 作 , 未 盡 全 力 遵 從 提 供 資 料 的 要 求 , 便 會 根 據 「 從 其 他 方 面 得 知 的 事 實 」 , 例 如 呈 請 、 二 手 資 料 、 以 往 的 調 查 或 覆 核 結 果 , 或 其 他 記 錄 等 作 出 推 斷 , 因 而 會 對 該 有 關 人 士 十 分 不 利 。 這 個 做 法 通 常 會 導 致 有 關 人 士 須 繳 付 調 查 結 果 中 的 最 高 反 傾 銷 稅 稅 率 。

  • 選 擇 回 覆 問 卷 者

    即 使 有 多 個 外 地 生 產 商 /出 口 商 , 商 務 部 一 般 只 會 要 求 強 制 回 覆 問 卷 者 回 答 問 卷 。 不 過 , 如 商 號 自 願 並 準 時 遞 交 回 覆 問 卷 , 而 數 目 不 多 至 令 分 析 自 願 回 覆 的 工 作 過 於 繁 重 , 商 務 部 亦 會 接 受 該 等 自 願 回 覆 。 這 些 公 司 會 獲 發 反 傾 銷 問 卷 , 並 得 到 與 調 查 中 所 有 強 制 回 覆 問 卷 者 相 同 的 待 遇 。 商 務 部 收 集 並 審 核 資 料 後 , 會 為 所 有 接 受 個 別 調 查 的 回 覆 問 卷 者 , 裁 定 估 計 的 個 別 加 權 平 均 傾 銷 差 價 。 至 於 其 他 沒 有 接 受 個 別 調 查 的 出 口 商 和 生 產 商 , 商 務 部 會 裁 定 一 個 估 計 劃 一 稅 率 , 這 稅 率 是 根 據 已 接 受 個 別 調 查 的 回 覆 問 卷 者 的 傾 銷 差 價 , 剔 除 當 中 零 差 價 、 微 量 差 價 和 完 全 根 據 得 知 的 事 實 而 裁 定 的 任 何 差 價 , 然 後 計 算 的 加 權 平 均 傾 銷 差 價 。

美 國 當 局 在 反 傾 銷 調 查 中 考 慮 的 事 項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就 損 害 作 出 裁 定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必 須 先 確 定 「 同 類 產 品 」 , 從 而 界 定 相 關 的 本 土 工 業 。 「 同 類 產 品 」 是 指 與 進 口 物 品 相 似 的 產 品 , 或 在 不 存 在 相 似 產 品 的 情 況 下 , 與 進 口 物 品 的 特 徵 和 用 途 最 相 近 的 產 品 。 「 同 類 產 品 」 是 根 據 事 實 所 作 的 主 觀 裁 定 , 考 慮 因 素 包 括 產 品 的 物 理 特 性 、 用 途 、 可 互 換 的 程 度 、 分 銷 渠 道 、 顧 客 和 生 產 商 的 觀 感 、 生 產 設 施 和 僱 員 、 生 產 過 程 和 價 格 等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決 定 有 關 進 口 產 品 曾 否 對 該 美 國 工 業 造 成 實 質 損 害 時 , 考 慮 的 因 素 包 括 :

    • 產 品 的 進 口 量 , 包 括 數 量 確 實 的 增 加 或 相 對 於 美 國 生 產 或 消 耗 數 量 的 增 加 ;
    • 進 口 產 品 對 美 國 同 類 產 品 價 格 的 影 響 , 包 括 「 虧 本 出 售 」 、 「 壓 低 」 價 格 或 「 抑 制 」 價 格 增 加 ; 以 及
    • 進 口 產 品 對 該 本 土 工 業 的 影 響 , 包 括 產 量 、 銷 量 、 市 場 佔 有 率 、 利 潤 、 生 產 力 、 投 資 回 報 、 就 業 、 存 貨 、 設 備 使 用 率 、 研 究 發 展 、 投 資 等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決 定 有 關 進 口 產 品 是 否 對 該 美 國 工 業 造 成 實 質 損 害 的 威 脅 時 , 考 慮 的 因 素 包 括 :

    • 受 調 查 國 家 尚 未 使 用 或 已 計 劃 的 新 生 產 力 ;
    • 進 口 產 品 在 數 量 或 市 場 滲 透 率 方 面 的 增 長 率 ;
    • 存 貨 水 平 和 有 關 國 家 「 轉 替 產 品 」 的 可 能 性 ; 以 及
    • 進 口 產 品 是 否 很 可 能 「 壓 低 」 或 「 抑 制 」 美 國 同 類 產 品 的 價 格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須 查 證 傾 銷 與 損 害 之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 即 調 查 中 的 傾 銷 進 口 產 品 是 造 成 該 實 質 損 害 或 威 脅 的 「 原 因 」 。 該 委 員 會 會 考 慮 所 涉 及 工 業 的 商 業 周 期 內 所 有 相 關 的 經 濟 因 素 , 但 不 會 「 稱 量 」 各 個 原 因 。 即 使 有 其 他 原 因 存 在 , 如 果 傾 銷 進 口 產 品 是 造 成 實 質 損 害 或 威 脅 的 其 中 一 個 原 因 , 便 已 符 合 損 害 裁 決 所 需 的 標 準 。 不 過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不 得 把 其 他 因 素 ( 例 如 經 濟 不 景 、 其 他 產 品 造 成 的 競 爭 , 或 來 自 不 受 調 查 國 家 的 進 口 產 品 ) 所 造 成 的 損 害 歸 因 於 調 查 中 的 傾 銷 進 口 產 品 。

    此 外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就 損 害 作 出 裁 定 時 , 往 往 會 使 用 「 累 積 評 估 」 方 式 。 換 句 話 說 , 如 果 反 傾 銷 呈 請 是 針 對 多 個 國 家 的 進 口 產 品 而 提 出 , 而 產 品 之 間 有 「 合 理 的 競 爭 重 疊 情 況 」 , 則 所 有 這 些 國 家 的 進 口 產 品 對 該 美 國 工 業 造 成 的 影 響 會 累 積 評 估 。 這 項 規 則 提 高 了 委 員 會 裁 定 傾 銷 造 成 損 害 的 機 會 , 並 鼓 勵 提 出 針 對 多 個 國 家 的 呈 請 。 只 有 在 很 少 情 況 下 , 例 如 個 別 國 家 的 進 口 量 極 少 , 該 國 才 可 免 受 累 積 評 估 。

  • 商 務 部 計 算 傾 銷 差 價

    商 務 部 負 責 裁 定 傾 銷 情 況 是 否 存 在 和 量 度 傾 銷 差 價 。 「 傾 銷 」 亦 指 以 「 低 於 公 平 價 格 」 出 售 有 關 產 品 , 量 度 的 方 法 是 將 該 產 品 在 美 國 的 售 價 ( 出 口 價 ) 與 正 常 價 值 比 較 。 正 常 價 值 一 般 指 有 關 產 品 在 本 土 市 場 的 售 價 。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 商 務 部 不 會 採 用 本 土 市 場 的 售 價 計 算 正 常 價 值 :

    • 如 本 土 市 場 規 模 不 足 ( 或 「 微 不 足 道 」 ) , 商 務 部 可 採 用 同 一 外 地 生 產 商 /出 口 商 向 第 三 個 國 家 出 售 有 關 產 品 時 收 取 的 價 格 ;
    • 如 果 本 土 市 場 的 售 價 低 於 生 產 成 本 , 商 務 部 會 採 用 「 推 定 價 值 」 ( 即 生 產 成 本 加 上 銷 售 、 一 般 和 行 政 費 用 及 利 潤 ) ; 或
    • 如 果 同 一 時 期 沒 有 可 比 較 產 品 在 本 土 市 場 出 售 , 商 務 部 會 採 用 推 定 價 值 。

    商 務 部 將 美 國 的 發 票 價 目 減 去 銷 售 費 用 、 運 輸 費 用 、 折 扣 、 回 扣 等 , 以 計 算 經 調 整 的 出 口 價 ( 大 約 是 出 廠 價 ) , 另 外 對 本 土 ( 或 第 三 個 國 家 ) 市 場 的 發 票 價 目 作 出 類 似 的 調 整 , 以 計 算 經 調 整 的 正 常 價 值 。

針 對 中 國 內 地 的 反 傾 銷 程 序

對 中 國 內 地 等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 美 國 會 使 用 另 一 個 方 法 計 算 正 常 價 值 。 ( 備 註 : 根 據 中 國 內 地 就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 世 貿 組 織 ) 而 與 美 國 簽 訂 的 協 議 , 中 國 同 意 美 國 在 反 傾 銷 事 宜 上 把 中 國 視 為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 為 期 十 五 年 , 至 2016 年 12 月 11 日 。 然 而 , 我 們 不 應 假 設 美 國 會 在 該 日 期 後 自 動 把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地 位 賦 予 中 國 內 地 的 產 品 。 至 於 美 國 對 中 國 的 加 入 世 貿 組 織 議 定 書 內 此 條 文 的 解 釋 仍 有 待 觀 察 。 )

  • 計 算 傾 銷 差 價

    美 國 當 局 認 為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本 土 市 場 價 格 均 受 政 府 操 控 , 因 此 並 不 可 靠 。 商 務 部 會 根 據 生 產 每 件 有 關 產 品 所 需 的 「 生 產 要 素 」 ( 人 工 、 原 料 、 工 廠 間 接 成 本 ) , 以 經 濟 發 展 程 度 與 有 關 的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相 若 的 「 替 代 」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中 相 同 生 產 要 素 的 每 個 單 位 成 本 , 計 算 這 些 生 產 要 素 的 「 替 代 」 正 常 價 值 。 印 度 和 印 尼 都 是 常 用 的 中 國 「 替 代 國 」 。

    計 算 傾 銷 差 價 時 會 計 入 一 般 及 行 政 開 支 、 融 資 成 本 和 利 潤 , 而 這 些 項 目 的 價 值 則 以 替 代 國 相 同 或 類 似 產 品 的 生 產 商 的 財 務 報 表 所 載 者 為 依 據 。

    如 用 以 生 產 有 關 產 品 的 原 料 、 附 屬 組 件 或 半 製 成 品 是 源 自 某 一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 商 務 部 可 根 據 該 些 原 料 的 市 場 經 濟 價 格 成 本 來 計 算 其 價 值 ( 如 該 些 原 料 的 價 格 達 到 某 一 最 低 價 值 ) 。 特 別 是 , 如 某 種 原 料 " 幾 乎 全 部 " 源 自 某 一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 則 該 經 濟 體 系 買 價 將 用 以 計 算 該 原 料 的 正 常 價 值 。 根 據 商 務 部 的 規 例 , " 幾 乎 全 部 " 的 定 義 為 最 少 85%。 如 該 原 料 少 於 85% 是 源 自 某 一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 則 商 務 部 會 按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部 分 和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部 分 的 相 關 數 量 以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前 者 的 實 際 價 格 和 後 者 的 替 代 價 值 。

     計 算 經 調 整 的 出 口 價 和 正 常 價 值 後 , 便 會 比 較 兩 者 , 以 計 算 傾 銷 差 價 。 商 務 部 會 按 每 宗 交 易 計 算 傾 銷 差 價 , 但 會 根 據 每 間 回 覆 問 卷 公 司 在 美 國 的 所 有 交 易 , 為 其 計 算 單 一 加 權 平 均 差 價 。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內 所 有 出 口 商 會 獲 給 予 適 用 於 全 國 的 劃 一 反 傾 銷 稅 稅 率 , 這 稅 率 往 往 極 高 。 出 口 商 保 障 本 身 利 益 , 避 免 繳 付 高 反 傾 銷 稅 稅 率 的 其 一 辦 法 , 是 申 請 個 別 稅 率 。

  • 個 別 稅 率 考 查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出 口 商 , 必 須 通 過 「 個 別 稅 率 」 考 查 , 才 可 獲 計 算 其 個 別 傾 銷 差 價 , 即 他 們 必 須 證 明 其 出 口 活 動 在 法 律 上 及 事 實 上 均 不 受 政 府 控 制 。 他 們 必 須 向 美 國 商 務 部 遞 交 個 別 稅 率 申 請 。

    商 務 部 透 過 2005 年 4 月 5 日 的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 宣 布 對 反 傾 銷 調 查 中 就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採 取 的 做 法 作 出 兩 項 修 訂 ﹕ 一 項 關 於 個 別 稅 率 , 而 另 一 項 則 關 於 合 併 稅 率 。 新 做 法 適 用 於 在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發 出 當 日 或 之 後 展 開 的 所 有 涉 及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 未 被 調 查 的 公 司 如 要 求 獲 得 個 別 稅 率 , 必 須 提 交 申 請 , 以 取 代 原 本 填 寫 問 卷 A 部 的 做 法 。 申 請 表 的 內 容 只 集 中 於 與 是 否 合 資 格 獲 得 個 別 稅 率 相 關 的 事 項 上 。 公 司 須 證 明 其 符 合 獲 得 個 別 稅 率 的 資 格 , 並 一 併 提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根 據 有 關 合 併 稅 率 的 修 訂 , 當 局 會 訂 定 出 口 商 與 生 產 商 合 併 稅 率 , 該 稅 率 只 適 用 於 在 調 查 期 間 供 應 有 關 產 品 予 有 關 出 口 商 出 口 往 美 國 的 生 產 商 所 生 產 的 商 品 。 此 做 法 適 用 於 獲 個 別 稅 率 的 強 制 回 覆 問 卷 者 , 以 及 所 有 未 被 調 查 而 其 所 獲 稅 率 為 個 別 稅 率 加 權 平 均 值 的 公 司 。 關 於 該 等 更 改 的 詳 細 解 釋 , 載 於 商 務 部 發 出 的 政 策 公 報 ( Policy Bulletin ) 05.1 ( https://enforcement.trade.gov/policy/bull05-1.pdf ) 。 商 務 部 網 站 載 有 現 行 適 用 於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反 傾 銷 問 卷 :

    樣 本 : https://enforcement.trade.gov/questionnaires/questionnaires-ad.html
    調 查 個 案 : https://enforcement.trade.gov/nme/nme-sep-rate.html

    商 務 部 在 審 閱 提 出 要 求 公 司 的 文 件 後 , 會 裁 定 該 等 公 司 可 否 獲 得 個 別 稅 率 待 遇 。 如 果 這 些 公 司 符 合 上 述 規 定 , 但 未 獲 選 為 強 制 回 覆 問 卷 者 , 商 務 部 會 以 個 別 計 算 的 稅 率 , 再 剔 除 當 中 零 稅 率 、 微 量 稅 率 或 完 全 根 據 得 知 的 事 實 而 裁 定 的 稅 率 , 為 他 們 訂 定 一 個 加 權 平 均 稅 率 。

  • 涉 及 港 商 的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個 案

    生 產 商 / 出 口 商

    雖 然 中 國 屬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 但 香 港 為 獨 立 關 稅 地 區 , 因 而 享 有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地 位 。 生 產 或 出 口 中 國 原 產 貨 物 的 港 資 生 產 商 /出 口 商 會 被 視 作 市 場 經 濟 公 司 , 因 而 可 享 有 按 個 別 公 司 而 訂 定 的 稅 率 ; 然 而 , 商 務 部 會 按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程 序 , 即 基 於 替 代 價 值 來 釐 訂 在 中 國 內 地 生 產 的 該 產 品 的 個 別 稅 率 , 即 使 該 產 品 是 經 香 港 出 口 至 美 國 。 獲 得 個 別 稅 率 的 先 決 條 件 是 必 須 在 訂 明 限 期 前 向 商 務 部 提 交 申 請 。 雖 然 商 務 部 的 一 貫 做 法 , 是 不 會 為 市 場 經 濟 公 司 進 行 全 面 的 個 別 稅 率 分 析 , 但 該 部 仍 需 分 析 有 關 公 司 的 申 請 , 以 決 定 其 是 否 符 合 獲 得 個 別 稅 率 的 資 格 。 由 於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個 別 稅 率 明 確 識 別 出 生 產 商 和 出 口 商 組 合 , 如 有 關 產 品 的 中 國 生 產 商 遞 交 個 別 稅 率 申 請 , 把 有 關 的 香 港 公 司 識 別 為 該 產 品 的 出 口 商 , 則 該 香 港 公 司 出 口 的 產 品 可 獲 得 個 別 稅 率 的 資 格 。

    轉 售 商

    根 據 現 行 做 法 , 在 涉 及 第 三 個 國 家 轉 售 商 的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個 案 中 , 商 務 部 採 用 知 情 考 查 , 以 釐 定 適 用 的 稅 率 。 當 中 的 爭 議 是 第 三 國 家 轉 售 商 可 否 以 適 用 於 非 市 場 經 濟 的 生 產 商 和 出 口 商 組 合 的 特 定 稅 率 , 而 不 是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劃 一 稅 率 為 其 稅 率 。 在 美 國 現 行 政 策 下 , 該 答 案 取 決 於 受 覆 核 的 出 口 商 在 行 政 覆 核 期 間 是 否 確 認 該 等 轉 售 商 付 運 貨 物 所 涵 蓋 的 進 口 產 品 。 如 是 , 實 施 出 口 商 稅 率 。 如 非 , 則 實 施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劃 一 稅 率 。


註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如 需 要 澄 清 美 國 的 反 傾 銷 程 序 , 請 參 閱 美 國 《 1930 年 關 稅 法 》 ( https://enforcement.trade.gov/regs/title7.pdf ) 、 《 聯 邦 規 例 法 典 》(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CFR-2014-title19-vol3/pdf/CFR-2014-title19-vol3.pdf )  標 題 19 第 II 章 第 207 部 和 標 題 19 第 III 章 第 351 部 , 或 尋 求 法 律 意 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