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商 標 代 理 服 務
《 安 排 》 下 的 開 放 措 施
《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 涵 蓋 和 歸 納 《 安 排 》 及 其 所 有 補 充 協 議 以 及 《 關 於 內 地 在 廣 東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協 議 》 內 有 關 服 務 貿 易 開 放 的 承 諾 。《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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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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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體 承 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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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商 業 存 在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 負 面 清 單 ) | |
部 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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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 務 服 務 |
分 部 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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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涉 及 的 義 務 : | 國 民 待 遇 |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 |
商 業 存 在
實 行 國 民 待 遇 。 |
《 經 濟 技 術 合 作 協 議 》 商 標 品 牌 合 作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 經 濟 技 術 合 作 協 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