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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稅 收

《 安 排 》 下 的 開 放 措 施

《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 涵 蓋 和 歸 納 《 安 排 》 及 其 所 有 補 充 協 議 以 及 《 關 於 內 地 在 廣 東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協 議 》 內 有 關 服 務 貿 易 開 放 的 承 諾 。

《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
對 商 業 存 在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 負 面 清 單 )
部 門
分 部 門
  • 1. 商 務 服 務
    • A. 專 業 服 務
      • c. 稅 收 服 務 ( CPC863 )
所 涉 及 的 義 務 國 民 待 遇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商 業 存 在

實 行 國 民 待 遇 。

為 明 晰 起 見 , 在 中 國 ( 廣 東 ) 自 由 貿 易 試 驗 區 深 圳 前 海 片 區 取 消 香 港 註 冊 稅 務 師 合 夥 人 數 不 得 高 於 稅 務 師 事 務 所 合 夥 人 數 35% 的 限 制 ; 取 消 稅 務 師 ( 註 冊 稅 務 師 ) 在 合 夥 制 稅 務 師 事 務 所 成 立 後 每 年 應 當 至 少 有 180 天 在 該 稅 務 師 事 務 所 執 業 的 限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