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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職 業 介 紹 所 服 務

《 安 排 》 下 的 開 放 措 施

《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 涵 蓋 和 歸 納 《 安 排 》 及 其 所 有 補 充 協 議 以 及 《 關 於 內 地 在 廣 東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協 議 》 內 有 關 服 務 貿 易 開 放 的 承 諾 。

《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 1. 商 業 服 務
    • F. 其 他 商 業 服 務
      • k. 人 員 提 供 與 安 排 服 務 ( CPC872 )
具 體 承 諾
  1. 允 許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在 內 地 設 立 的 獨 資 、 合 資 或 合 作 國 際 船 舶 管 理 公 司 在 申 請 外 派 海 員 類 對 外 勞 務 合 作 經 營 資 格 時 , 無 須 申 請 外 商 投 資 職 業 介 紹 機 構 或 人 才 中 介 機 構 資 格 。
  2. 允 許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在 廣 東 省 直 接 申 請 設 立 獨 資 海 員 外 派 機 構 並 僅 向 中 國 香 港 籍 船 舶 提 供 船 員 派 遣 服 務 , 無 須 事 先 成 立 船 舶 管 理 公 司 。
對 商 業 存 在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 負 面 清 單 )
部 門 :
1. 商 務 服 務
分 部 門 :
  • F. 其 他 商 業 服 務
    • k. 人 員 提 供 與 安 排 服 務 ( CPC872 )
所 涉 及 的 義 務 : 國 民 待 遇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
商 業 存 在
實 行 國 民 待 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