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230/2/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03/2024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高 度 關 注 物 質 篩 選 名 單 的 最 新 資 訊

繼 本 署 於 2023 年 6 月 15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06/2023 號 後 , 歐 洲 化 學 品 管 理 局 ( ECHA ) 於 2024 年 1 月 23 日 更 新 了 高 度 關 注 物 質 篩 選 名 單 , 加 入 以 下 五 種 新 物 質 :

  物 質 名 稱
1. 2,4,6-三 叔 丁 基 苯 酚 (2,4,6-tri-tert-butylphenol)
2. 2-(2H-苯 並 三 唑-2-基)-4-(1,1,3,3-四 甲 基 丁 基)苯 酚 (2-(2H-benzotriazol-2-yl) -4-(1,1,3,3-tetramethylbutyl)phenol)
3. 2-二 甲 氨 基-2-(4-甲 基)芐 基-1-[4-(4-嗎 啉 基)苯 基]-1-丁 酮 (2-(dimethylamino)-2-[(4-methylphenyl)methyl]-1-[4-(morpholin-4-yl)phenyl]butan-1-one)
4. 布 美 三 唑 (Bumetrizole)
5. 2-苯 基 丙 烯 (2-phenylpropene) 與 苯 酚 經 過 低 聚 反 應 和 烷 基 化 的 反 應 產 物

2.詳 情 請 參 閱 歐 洲 化 學 品 管 理 局 發 出 的 新 聞 公 布 ECHA/NR/24/01 。 該 新 聞 公 布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s://echa.europa.eu/-/echa-adds-five-hazardous-chemicals-to-the-candidate-list

3.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聯 絡 本 通 告 簽 署 人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麥 煥 婷 代 行 )

2024 年 1 月 25 日

* 歐 盟 由 27 個 成 員 國 組 成 , 即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及 瑞 典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載 於 以 下 網 址 :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