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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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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S/F (C) to EIC 230/2/11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39/2023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歐 洲 議 會 和 歐 盟 理 事 會 通 過 規 例 第 ( EU ) 2023/956 號 , 設 立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 簡 稱 CBAM ) , 目 的 是 使 本 土 產 品 和 進 口 產 品 的 碳 價 相 等 , 達 到 歐 盟 的 氣 候 目 標 , 從 而 應 付 碳 泄 漏 ( carbon leakage ) 的 風 險 。 該 規 例 於 2023 年 5 月 16 日 公 布 , 並 載 於 以 下 網 址 :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3R0956

2.一 般 而 言 ,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將 適 用 於 該 規 例 附 件 I 所 列 的 貨 品 ( 即 水 泥 、 電 力 、 肥 料 、 鐵 和 鋼 、 鋁 , 以 及 ) 。 有 關 貨 品 源 自 第 三 國 家 , 而 那 些 貨 品 或 以 那 些 貨 品 製 成 的 經 處 理 產 品 進 口 到 歐 盟 。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初 期 將 適 用 於 ( a ) 由 生 產 有 關 貨 品 至 那 些 貨 品 進 口 到 歐 盟 期 間 直 接 排 放 的 溫 室 氣 體 ; 以 及 ( b ) 間 接 的 排 放 量 , 該 規 例 附 件 II 所 列 的 貨 品 除 外 。

3.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將 於 2023 年 5 月 17 日 生 效 , 並 由 2023 年 10 月 1 日 起 以 過 渡 的 方 式 實 施 。 由 2023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 過 渡 期 內 , 歐 盟 進 口 商 的 義 務 限 於 每 季 履 行 作 出 報 告 的 義 務 。 根 據 歐 盟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將 由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 全 面 實 施 , 屆 時 身 為 獲 授 權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聲 明 者 的 進 口 商 將 須 呈 交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證 書 , 等 同 按 照 已 聲 明 和 核 證 的 內 含 排 放 量 計 算 的 價 格 。 他 們 可 因 應 事 實 上 已 在 原 產 地 , 就 已 聲 明 的 內 含 排 放 量 繳 付 的 碳 價 , 在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證 書 的 數 量 上 要 求 獲 得 扣 減 。

4.歐 盟 委 員 會 將 於 過 渡 期 結 束 前 檢 視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的 實 施 情 況 , 評 估 可 否 擴 展 實 施 的 範 圍 , 以 及 訂 定 時 間 表 , 於 2030 年 或 之 前 把 產 品 逐 步 納 入 機 制 。 有 關 當 局 會 通 過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的 授 權 和 執 行 法 案 , 以 制 定 實 施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的 詳 細 條 件 , 包 括 內 含 排 放 量 的 計 算 方 式 和 核 證 事 宜 , 以 及 管 理 碳 邊 境 調 整 機 制 證 書 的 出 售 和 回 購 事 宜 。

5.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聯 絡 本 通 告 簽 署 人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麥 煥 婷 代 行 )

2023 年 5 月 16 日

* 歐 盟 由 27 個 成 員 國 組 成 , 即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及 瑞 典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