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294/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09/2023 號

英 國 : 就 對 若 干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長 玻 璃 纖 維 產 品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和 反 補 貼 措 施 進 行 過 渡 期 覆 核 的 結 果

英 國 政 府 進 行 過 渡 期 覆 核 後 於 2023 年 1 月 31 日 刊 登 公 告 第 2023/01 和 2023/02 號 , 更 改 對 若 干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長 玻 璃 纖 維 產 品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和 反 補 貼 稅 的 稅 率 。 有 關 公 告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trade-remedies-notices-anti-dumping-duty-on-glass-fibre-products-from-china/trade-remedies-notice-202301-anti-dumping-duty-on-certain-continuous-filament-glass-fibre-products-originating-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trade-remedies-notices-countervailing-duty-on-glass-fibre-products-from-china/trade-remedies-notice-202302-countervailing-duty-on-certain-continuous-filament-glass-fibre-products-originating-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2.有 關 公 告 的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

( a ) 產 品 :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 已 切 斷 而 長 度 不 超 過 50 毫 米 的 玻 璃 纖 維 股 ; 玻 璃 纖 維 粗 紗 , 但 不 包 括 經 浸 漬 、 塗 層 , 以 及 燒 失 量 ( loss on ignition ) 超 過 3% ( 按 ISO 標 準 1887 釐 定 ) 的 玻 璃 纖 維 粗 紗 , 目 前 屬 英 國 全 球 關 稅 貨 物 編 號 ( UK Global Tariff commodity  codes ) 7019 11 00 00 、 7019 12 00 22 、 7019 12 00 25 、 7019 12 00 26 、 7019 12 00 39
更 改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b ) 稅 率 : 繳 交 其 他 進 口 關 稅 前 在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19.9% ( 數 間 公 司 除 外 , 其 個 別 稅 率 由 0% 至 15.9% 不 等 )
( c ) 生 效 日 期 : 2022 年 4 月 26 日
( d ) 實 施 期 : 3 年 零 9 個 月
更 改 確 定 反 補 貼 稅
( e ) 稅 率 : 繳 交 其 他 進 口 關 稅 前 在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10.3% ( 數 間 公 司 除 外 , 其 個 別 稅 率 由 4.9% 至 10.2% 不 等 )
( f ) 生 效 日 期 : 2021 年 1 月 30 日
( g ) 實 施 期 : 5 年

3.對 長 玻 璃 纖 維 蓆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和 反 補 貼 稅 的 措 施 已 分 別 由 2022 年 4 月 26 日 和 2021 年 1 月 30 日 起 撤 銷 。

4.如 商 號 涉 及 在 廣 東 省 出 口 有 關 產 品 ,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商 務 廳 貿 易 救 濟 與 產 業 損 害 調 查 處 處 長 鄭 婧 敏 ( 電 話 : 86 20 3881 9797 ) 。 該 處 的 職 能 包 括 就 針 對 廣 東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內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和 相 關 的 工 作 。

5.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聯 絡 本 通 告 簽 署 人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麥 煥 婷 代 行 )

2023 年 2 月 1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