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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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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2/2021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英 國 脫 歐 後 在 歐 盟 生 效 的 反 傾 銷 和 反 補 貼 措 施 的 實 施 情 況 , 以 及 檢 視 有 關 措 施 的 安 排

歐 盟 委 員 會 ( 委 員 會 ) 於 2021 年 1 月 18 日 刊 登 公 告 第 2021/C 18/11 號 , 內 容 是 關 於 英 國 退 出 歐 盟 後 在 歐 盟 生 效 的 反 傾 銷 和 反 補 貼 措 施 的 實 施 情 況 , 以 及 有 關 人 士 可 要 求 檢 視 有 關 措 施 的 安 排 。 該 公 告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C_2021_018_R_0011&from=EN

2.英 國 於 2020 年 1 月 31 日 退 出 歐 盟 , 而 英 國 仍 然 實 施 歐 盟 法 律 的 過 渡 期 於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終 止 。 由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 , 所 有 歐 盟 仍 然 生 效 和 等 待 展 開 調 查 的 反 傾 銷 和 反 補 貼 措 施 , 只 適 用 於 輸 往 27 個 歐 盟 國 家 的 產 品 。

3.有 關 人 士 如 欲 檢 視 有 關 措 施 , 可 以 提 出 要 求 並 提 交 證 據 , 證 明 有 關 措 施 於 剔 除 與 英 國 相 關 的 資 料 後 會 有 非 常 不 同 的 結 果 。 如 要 獲 取 更 多 資 料 , 請 瀏 覽 委 員 會 有 關 貿 易 防 衛 的 網 站 , 網 址 為 : https://ec.europa.eu/trade/policy/accessing-markets/trade-defence/

4.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556 聯 絡 本 通 告 簽 署 人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袁 影 容 代 行 )

2021 年 1 月 19 日

* 歐 盟 由 27 個 成 員 國 組 成 , 即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及 瑞 典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