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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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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60/2021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穀 氨 酸 一 鈉 實 施 反 傾 銷 措 施 的 屆 滿 期 覆 核 結 果

繼 本 署 於 2020 年 10 月 21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768/2020 號 後 , 歐 盟 委 員 會 於 2021 年 4 月 19 日 刊 登 執 行 規 例 ( EU ) 第 2021/633 號 , 宣 布 於 屆 滿 期 覆 核 後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穀 氨 酸 一 鈉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該 執 行 規 例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1R0633&from=EN

2.規 例 的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

( a ) 產 品 -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穀 氨 酸 一 鈉 , 現 時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2922 42 00 ( TARIC 代 碼 2922 42 00 10 ) 。
-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以 乾 燥 重 量 計 含 50% 或 以 上 穀 氨 酸 一 鈉 的 穀 氨 酸 一 鈉 混 合 物 或 溶 液 , 目 前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2103 90 90 、 ex 2104 10 00 、 ex 2104 20 00 、 ex 3824 99 92 、 ex 3824 99 93 及 ex 3824 99 96 ( TARIC 代 碼 2103 90 90 11 、 2103 90 90 81 、 2104 10 00 11 、 2104 10 00 81 、 2104 20 00 11 、 3824 99 92 98 、 3824 99 93 89 及 3824 99 96 89 ) 。
( b ) 稅 率 繳 稅 前 在 歐 盟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39.7% ( 兩 間 公 司 除 外 , 其 個 別 稅 率 分 別 為 33.8% 及 36.5% ) 。
( c ) 生 效 日 期 2021 年 4 月 20 日

3.如 商 號 涉 及 出 口 在 廣 東 省 生 產 的 有 關 產 品 ,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商 務 廳 貿 易 救 濟 與 產 業 損 害 調 查 處 處 長 龔 志 宏 ( 電 話 : 86 20 3881 6201 ) 。 該 處 的 職 能 包 括 就 針 對 廣 東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內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和 相 關 的 工 作 。

4.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556 聯 絡 本 通 告 簽 署 人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袁 影 容 代 行 )

2021 年 4 月 19 日

* 歐 盟 由 27 個 成 員 國 組 成 , 即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及 瑞 典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