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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14/2019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聚 乙 烯 醇 展 開 反 傾 銷 程 序 公 告 作 出 澄 清

繼 本 署 於 2019 年 8 月 2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80/2019 號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刊 登 一 項 公 告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進 口 聚 乙 烯 醇 展 開 反 傾 銷 程 序 公 告 作 出 澄 清 。 有 關 詳 情 載 列 於 委 員 會 公 告 第 2019/C 378/08 號 , 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19XC1107(01)&from=EN

2.歐 洲 委 員 會 說 明 , 受 查 產 品 是 指 聚 物 樹 脂 形 態 的 聚 乙 烯 醇 , 無 論 是 否 含 有 未 水 解 的 乙 酸 酯 基 , 按 照 ISO 15023-2 方 式 量 度 的 黏 度 ( 以 攝 氏 20 度 的 4% 水 溶 液 量 度 ) 為 3 mPa · s 或 以 上 但 不 超 過 61 mPa · s , 水 解 程 度 則 為 80.0 mol% 或 以 上 但 不 超 過 99.9 mol% , 目 前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3905 30 00 ( TARIC 代 碼 3905 30 00 91 ) 。 有 關 人 士 如 相 信 他 們 受 到 這 項 澄 清 影 響 , 或 早 前 由 於 相 信 這 項 程 序 不 涉 及 他 們 因 而 未 表 明 身 分 , 須 於 2019 年 11 月 7 日 起 計 7 日 內 聯 絡 歐 洲 委 員 會 , 以 便 遞 交 進 一 步 的 文 件 或 表 明 身 分 , 以 及 索 取 問 卷 。

3.如 商 號 涉 及 出 口 在 廣 東 省 生 產 的 有 關 產 品 ,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商 務 廳 貿 易 救 濟 與 產 業 損 害 調 查 處 處 長 李 雪 飛 ( 電 話 : 8620 3881 6201 ) 。 該 處 的 職 能 包 括 就 針 對 廣 東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和 相 關 的 工 作 。

查 詢

4.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聯 絡 本 通 告 簽 署 人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崔 樂 希 代 行 )

2019 年 11 月 11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tc/%E6%AD%90%E7%9B%9F%E5%95%86%E8%B2%BF%E6%B3%95%E8%A6%8F/1X2ZT68A/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