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230/2/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779/2018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准 許 吡 咯 並 喹 啉 醌 二 鈉 鹽 ( Pyrroloquinoline Quinone Disodium Salt ) 、 1-甲 基 烟 酰 胺 氯 化 物 ( 1-methylnicotinamide Chloride ) 及 小 花 火 地 亞 屬 ( Hoodia Parviflora ) 的 乾 燥 地 上 部 分 作 為 新 資 源 食 品

繼 本 署 於 2018 年 7 月 25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722/2018 號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過 三 項 規 例 , 根 據 有 關 新 資 源 食 品 的 規 例 ( EC ) 第 2015/2283 號 , 准 許 吡 咯 並 喹 啉 醌 二 鈉 鹽 ( pyrroloquinoline quinone disodium salt ) 、 1-甲 基 烟 酰 胺 氯 化 物 ( 1-methylnicotinamide chloride ) 及 小 花 火 地 亞 屬 ( hoodia parviflora ) 的 乾 燥 地 上 部 分 作 為 新 資 源 食 品 , 並 可 在 市 場 出 售 , 以 及 對 委 員 會 執 行 規 例 ( EU ) 第 2017/2470 號 作 出 相 應 修 訂 。 詳 情 載 於 委 員 會 執 行 規 例 ( EU ) 第 2018/1122‍號 、 第 2018/1123 號 及 第 2018/1133 號 , 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8R1122&from=EN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8R1123&from=EN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8R1133&from=EN

查 詢

2.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556 向 本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劉 立 代 行 )

2018 年 8 月 15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tc/%E6%AD%90%E7%9B%9F%E5%95%86%E8%B2%BF%E6%B3%95%E8%A6%8F/1X2ZT68A/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