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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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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230/6/19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29/2018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對 鋼 鐵 產 品 展 開 保 障 調 查

歐 洲 委 員 會 ( 委 員 會 ) 刊 登 一 項 公 告 , 宣 布 對 列 於 通 告 附 表 內 的 鋼 鐵 產 品 展 開 保 障 調 查 。 該 公 告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18XC0326(02)&from=EN 。    

2.所 有 有 關 人 士 , 包 括 出 口 生 產 商 及 其 商 會 , 須 於 2018 年 3 月 26 日 起 計 21 日 內 向 委 員 會 表 達 意 見 、 呈 交 資 料 及 提 供 支 持 證 據 。 有 關 人 士 可 於 2018 年 3 月 26 日 起 計 15 日 內 與 委 員 會 聯 絡 , 以 表 達 意 見 和 索 取 問 卷 。 他 們 亦 可 於 2018 年 3 月 26 日 起 計 21 日 內 向 委 員 會 調 查 單 位 申 請 聆 訊 。 聯 絡 資 料 請 參 閱 通 告 。 如 有 需 要 , 有 關 人 士 可 於 2018 年 3 月 26 日 起 計 15 日 內 , 以 書 面 形 式 要 求 聆 訊 或 由 直 接 向 歐 盟 貿 易 專 員 負 責 的 聽 證 官 介 入 , 並 附 上 理 由 。

3.如 商 號 涉 及 在 廣 東 省 出 口 有 關 產 品 ,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商 務 廳 公 平 貿 易 局 貿 易 救 濟 處 處 長 黃 金 祥 ( 電 話 : 8620 3881 9083 ) 。 該 處 的 職 能 包 括 就 針 對 廣 東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內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和 相 關 的 工 作 。

4.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聯 絡 本 通 告 簽 署 人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呂 梓 汶 代 行 )

2018 年 4 月 6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tc/%E6%AD%90%E7%9B%9F%E5%95%86%E8%B2%BF%E6%B3%95%E8%A6%8F/1X2ZT68A/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