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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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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121/2015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管 配 件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繼 本 署 於 2013 年 5 月 14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68/2013 號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 委 員 會 ) 刊 登 一 則 公 告 , 宣 布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管 配 件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 有 關 公 告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15XC1125(05)&from=EN

詳 情

2. 委 員 會 是 應 一 間 進 口 若 干 類 型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管 配 件 的 進 口 商 Metpro Limited ( 申 請 人 ) 作 出 的 要 求 而 展 開 該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 而 覆 核 範 圍 只 限 於 調 查 所 造 成 的 損 害 。 委 員 會 認 為 申 請 人 已 提 供 足 夠 證 據 , 顯 示 應 剔 出 的 產 品 無 論 在 基 本 物 理 、 技 術 及 化 學 特 性 方 面 , 均 與 受 覆 核 產 品 的 範 圍 大 不 相 同 , 因 此 有 充 分 需 要 覆 核 現 行 對 有 關 產 品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的 範 圍 。

3.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

( a ) 發 出 公 告 的 日 期 : 2015 年 11 月 25 日
( b )  產 品 範 圍 :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管 配 件 ( 不 包 括 使 用 ISO DIN 13 公 制 螺 紋 和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無 蓋 圓 形 連 接 盒 的 壓 縮 配 件 套 圈 ) 目 前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7307 19 10 ( TARIC 代 碼 7307 19 10 10 ) 。
( c ) 程 序 : 為 收 集 調 查 所 需 的 資 料 , 委 員 會 會 向 身 為 進 口 商 的 申 請 人 、 已 知 的 中 國 內 地 出 口 生 產 商 、 有 關 國 家 的 有 關 當 局 、 聯 盟 的 已 知 生 產 商 、 已 知 進 口 商 及 使 用 者 發 出 問 卷 。 此 等 資 料 及 支 持 證 據 須 在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起 計 37 日 內 送 達 委 員 會 。
 
除 非 委 員 會 另 有 指 明 , 否 則 所 有 有 關 人 士 須 於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起 計 37 日 內 向 委 員 會 表 達 意 見 、 呈 交 資 料 及 提 供 支 持 證 據 。 他 們 亦 可 向 委 員 會 調 查 單 位 要 求 聆 訊 。 有 關 要 求 須 為 書 面 形 式 , 並 列 明 提 出 要 求 的 理 由 。 倘 聆 訊 事 宜 與 調 查 的 最 初 階 段 有 關 , 要 求 必 須 於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起 計 15 日 內 呈 交 。 其 後 的 聆 訊 要 求 , 則 必 須 於 委 員 會 與 有 關 人 士 的 往 來 書 信 列 明 的 指 定 限 期 前 呈 交 。
 
有 關 人 士 請 以 電 子 郵 件 遞 交 所 有 文 件 和 要 求 , 包 括 掃 瞄 的 授 權 書 和 核 證 文 件 。 如 使 用 電 子 郵 件 , 有 關 人 士 須 表 示 同 意 刊 登 在 歐 盟 貿 易 局 ( DG Trade ) 網 頁
http://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11/june/tradoc_148003.pdf  " 貿 易 抗 辯 個 案 中 與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訊 " 文 件 中 所 載 適 用 於 以 電 子 方 式 遞 交 資 料 的 規 則 。 至 於 與 委 員 會 通 訊 的 更 多 規 則 及 資 料 , 包 括 適 用 於 以 電 子 形 式 遞 交 的 準 則 , 有 關 人 士 應 參 考 有 關 公 告 。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訊 地 址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 for Trade
Directorate H
Office: CHAR 04/039
1040 Brussels
Belgium
 
電 郵 :
TRADE-R623-MALLEABLE-FITTINGS@ec.europa.eu
 
有 關 人 士 可 要 求 聽 證 官 介 入 貿 易 聆 訊 。 聽 證 官 作 為 有 關 人 士 和 委 員 會 調 查 單 位 的 橋 樑 , 會 覆 核 取 閱 檔 案 要 求 、 文 件 保 密 糾 紛 、 延 長 時 限 要 求 , 以 及 第 三 者 參 與 聆 訊 的 要 求 。 聽 證 官 或 會 就 個 別 有 關 人 士 安 排 一 個 聽 證 會 , 從 中 調 解 , 確 保 該 有 關 人 士 能 充 分 行 使 其 抗 辯 權 利 。 聆 訊 要 求 須 為 書 面 形 式 , 並 須 列 明 提 出 要 求 的 理 由 。 如 聆 訊 事 宜 與 調 查 的 最 初 階 段 有 關 , 該 要 求 必 須 於 2015 年 11‍月 25 日 起 計 15 日 內 呈 交 。 有 關 人 士 可 於 歐 ‍盟 貿 易 局 ( DG Trade )網 站 的 聽 證 官 網 頁 查 閱 詳 情 和 聽 證 官 的 聯 絡 方 法 :
http://ec.europa.eu/trade-policy-and-you/contacts/hearing-officer/
( d )  調 查 時 間 表 : 調 查 會 於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起 計 15 個 月 內 完 成 。

查 詢

4.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麥 施 丹 代 行 )

2015 年 11 月 26 日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en/Business-Alert-EU/1X2ZT68A/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