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71/2013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或 從 中 國 內 地 託 運 的 進 口 晶 體 硅 光 伏 組 件 和 主 要 零 件 ( 即 電 池 ) 徵 收 確 定 反 補 貼 稅
繼 本 署 分 別 於 2012 年 11 月 8 日 及 2013 年 3 月 5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18/2012 號 及 第 192/2013 號 後 , 歐 盟 理 事 會 刊 登 一 項 執 行 規 例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或 從 中 國 內 地 託 運 的 進 口 晶 體 硅 光 伏 組 件 和 主 要 零 件 ( 即 電 池 ) 徵 收 確 定 反 補 貼 稅 , 而 歐 洲 委 員 會 ( 委 員 會 ) 通 過 一 項 執 行 決 定 , 確 定 接 受 有 關 公 司 就 確 定 措 施 實 施 期 間 對 有 關 產 品 進 行 的 反 傾 銷 和 反 補 貼 程 序 所 提 出 的 承 諾 。 上 述 執 行 規 例 和 執 行 決 定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325:0066:0213:EN:PDF 及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325:0214:0223:EN:PDF
詳 情
2.要 點 載 列 如 下 :
(a) 產 品 |
:
|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或 從 中 國 內 地 託 運 的 進 口 晶 體 硅 光 伏 組 件 或 控 電 板 和 用 於 晶 體 硅 光 伏 組 件 或 控 電 板 的 電 池 ( 關 貿 總 協 定 第 V 條 所 指 的 過 境 產 品 除 外 ) , 而 電 池 厚 度 不 超 過 400 微 米 , 目 前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8501 31 00 、 ex 8501 32 00 、 ex 8501 33 00 、 ex 8501 34 00 、 ex 8501 61 20 、 ex 8501 61 80 、 ex 8501 62 00 、 ex 8501 63 00 、 ex 8501 64 00 及 ex 8541 40 90 ( TARIC代 碼 8501 31 00 81 、 8501 31 00 89 、 8501 32 00 41 、 8501 32 00 49 、 8501 33 00 61 、 8501 33 00 69 、 8501 34 00 41 、 8501 34 00 49 、 8501 61 20 41 、 8501 61 20 49 、 8501 61 80 41 、 8501 61 80 49 、 8501 62 00 61 、 8501 62 00 69 、 8501 63 00 41 、 8501 63 00 49 、 8501 64 00 41 、 8501 64 00 49 、 8541 40 90 21 、 8541 40 90 29 、 8541 40 90 31 及 8541 40 90 39 ) 。
有 關 產 品 的 定 義 並 不 包 括 以 下 產 品 類 別 :
|
(b) 稅 率 | : |
繳 稅 前 在 歐 盟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11.5%( 多 間 公 司 除 外 , 其 個 別 稅 率 分 別 為 0%至 11.5% 不 等 ) 。
|
(c) 生 效 日 期 及 年 期 | : | 於 2013 年 12 月 6 日 生 效 , 並 於 2015 年 12 月 7 日 期 滿 。 |
(d) 豁 免 | : | 經 由 獲 委 員 會 接 受 承 諾 而 其 名 稱 列 於 執 行 決 定 附 表 內 的 公 司 發 出 發 票 的 進 口 品 , 目 前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8541 40 90 ( TARIC 代 號 8541 40 90 21 、 8541 40 90 29 、 8541 40 90 31 及 8541 40 90 39 ) , 經 申 報 可 自 由 流 通 , 並 可 獲 豁 免 繳 交 根 據 執 行 規 例 第 2 條 的 條 件 而 徵 收 的 反 傾 銷 稅 。 |
3.同 時 , 根 據 規 例 ( 歐 盟 ) 第 182/2013 號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或 從 中 國 內 地 託 運 的 進 口 晶 體 硅 光 伏 組 件 和 主 要 零 件 ( 即 電 池 和 晶 片 ) 實 施 進 口 登 記 的 規 定 將 予 終 止 。
進 一 步 資 料
4.除 徵 收 確 定 反 補 貼 稅 外 , 理 事 會 亦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或 從 中 國 內 地 託 運 的 進 口 晶 體 硅 光 伏 組 件 和 主 要 零 件 ( 即 電 池 ) 實 施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由 2013 年 12 月 6 日 起 生 效 。 詳 情 請 參 閱 2013 年 12 月 5 日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70/2013 號 。
查 詢
5.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陳 淑 瑾 代 行 )
2013 年 12 月 5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