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68/2013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管 配 件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繼 本 署 於 2012 年 11 月 15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35/2012 號 後 , 歐 盟 理 事 會 公 布 一 項 實 施 規 例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管 配 件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該 實 施 規 例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129:0001:0011:EN:PDF
詳 情
2.要 點 載 列 如 下 :
(a) 產 品 | : |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管 配 件 ( 不 包 括 使 用 ISO DIN 13 公 制 螺 紋 和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無 蓋 圓 形 連 接 盒 的 壓 縮 配 件 套 圈 )目 前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7307 19 10 (TARIC 代 碼 7307 19 10 10) 。 |
(b) 稅 率 | : | 繳 稅 前 在 歐 盟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57.8%( 多 間 公 司 除 外 , 其 個 別 稅 率 由 24.6% 至 57.8% 不 等 ) 。 |
(c) 生 效 日 期 | : | 2013 年 5 月 15 日 |
(d) 實 施 期 | : | 5 年 |
(e) 徵 收 稅 項 | : |
根 按 規 例 ( 歐 盟 ) 第 1071/2012 號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管 配 件 ( 不 包 括 使 用 ISO DIN 13 公 制 螺 紋 和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無 蓋 圓 形 連 接 盒 的 壓 縮 配 件 套 圈 ) 目 前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7307 19 10 (TARIC 代 碼 7307 19 10 10) 而 以 臨 時 反 傾 銷 稅 方 式 繳 交 的 保 證 金 , 將 確 定 徵 收 。 已 繳 交 的 保 證 金 如 超 過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款 額 , 將 獲 退 回 。
按 規 例 ( 歐 盟 ) 第 1071/2012 號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使 用 ISO DIN 13 公 制 螺 紋 和 可 鍛 鑄 鐵 螺 紋 無 蓋 圓 形 連 接 盒 的 進 口 壓 縮 配 件 套 圈 , 而 以 臨 時 反 傾 銷 稅 方 式 繳 交 的 保 證 金 , 亦 將 獲 退 回 。 |
查 詢
3.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陳 淑 瑾 代 行 )
2013 年 5 月 14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