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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33/2012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修 訂 食 物 添 加 劑 的 規 例

本 署 曾 於 2012 年 3 月 26 日 及 2012 年 6 月 6 日 分 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31/2012 號 和 第 412/2012 號 。 其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委 員 會 ) 通 過 兩 項 規 例 , 修 訂 委 員 會 規 例 第 1333/2008 號 的 附 件 II , 以 及 修 訂 規 例 (歐 盟 ) 第 231/2012 號 有 關 在 若 干 食 品 類 別 中 使 用 氫 化 葡 萄 糖 漿 。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規 例 (歐 盟 ) 第 1049/2012 號 及 第 1050/2012 號 , 該 等 規 例 可 於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2:310:0041:0044:EN: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2:310:0045:0046:EN:PDF

詳 情

2.委 員 會 規 例 第 1333/2008 號 的 附 件 II 開 列 出 一 份 獲 准 用 於 食 物 的 食 物 添 加 劑 及 其 使 用 條 件 的 聯 盟 清 單 , 而 規 例 (歐 盟 ) 第 231/2012 號 則 為 委 員 會 規 例 第 1333/2008 號 的 附 件 II 和 附 件 III 中 開 列 的 食 物 添 加 劑 訂 出 詳 細 規 定 。 為 了 准 許 在 若 干 食 品 類 別 中 使 用 氫 化 葡 萄 糖 漿 , 該 兩 項 規 例 將 根 據 規 例 (歐 盟 ) 第 1049/2012 號 和 第 1050/2012 號 作 出 相 應 修 訂 。

查 詢

3.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內 容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556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黃 孟 茹 代 行 )

2012 年 11 月 14 日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 (2)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