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82/2009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就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進 口 鑄 件 所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給 予 若 干 出 口 生 產 商 " 新 出 口 生 產 商 待 遇 "

本 署 曾 於 2008 年 5 月 19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74/2008 號 。 其 後 , 歐 盟 理 事 會 公 布 一 項 規 例 , 宣 布 就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進 口 鑄 件 所 徵 收 的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而 言 , 凡 通 過 " 新 出 口 生 產 商 待 遇 " 審 查 的 若 干 出 口 生 產 商 , 可 獲 給 予 " 新 出 口 生 產 商 待 遇 " 。 該 規 例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094:0001:0004:EN:PDF

詳 情

  1. 要 點 如 下 :
(a) 產 品 :

用 以 覆 蓋 和 / 或 通 往 地 面 或 地 下 系 統 的 無 可 鍛 性 鑄 鐵 鑄 件 , 以 及 其 零 件 , 不 論 是 否 經 機 器 加 工 、 塗 層 或 着 色 或 嵌 入 其 他 物 料 , 但 不 包 括 消 防 栓 ,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7325 10 50 、 7325 10 92 和 ex 7325 10 99 ( TARIC 代 碼 7325 10 99 10 ) 。

(b) 經 修 訂 的 個 別 稅 率 : 個 別 稅 率 按 照 該 規 例 第 1 條 予 以 修 訂 。
(c) 生 效 日 期 : 2009 年 4 月 9 日

背 景

  1. 歐 盟 自 2005 年 7 月 30 日 起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進 口 鑄 件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稅 率 為 繳 稅 前 在 共 同 體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47.8% ( 個 別 稅 率 由 0% 至 37.9% 不 等 的 多 間 公 司 除 外 ) 。

  2. 中 國 內 地 的 出 口 生 產 商 如 能 符 合 訂 明 的 條 件 , 可 要 求 獲 給 予 " 新 出 口 生 產 商 待 遇 " - 即 要 求 獲 給 予 等 同 於 在 反 傾 銷 調 查 期 間 同 意 合 作 而 不 被 納 入 抽 樣 範 圍 的 公 司 的 待 遇 。 自 若 干 生 產 商 於 2008 年 5 月 獲 給 予 " 新 出 口 生 產 商 待 遇 " 後 , 再 有 六 家 公 司 要 求 給 予 " 新 出 口 生 產 商 待 遇 " 。

查 詢

  1.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陳 楚 龍 代 行 )

2009 年 4 月 9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