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CR EIC 230/2/1/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41/2008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就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進 口 經 整 理 聚 酯 連 續 長 纖 維 織 物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本 署 曾 於 2007 年 9 月 24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56/2007 號 。 其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發 出 公 告 , 宣 布 就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進 口 經 整 理 聚 酯 連 續 長 纖 維 織 物 ( 下 稱 " 有 關 產 品 " ) 所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 有 關 公 告 可 於 下 列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C:2008:163:0038:0040:EN:PDF
 

詳 情

覆 核 理 由

  1. 歐 洲 委 員 會 是 應 一 家 德 國 進 口 商 Hüpeden GmbH & Co. KG ( " 申 請 人 " ) 的 要 求 而 展 開 該 項 覆 核 , 而 覆 核 只 局 限 於 產 品 的 範 圍 。 申 請 人 指 稱 , 其 進 口 的 產 品 只 用 作 生 産 一 種 專 為 引 擎 ( 主 要 為 汽 車 引 擎 ) 電 線 束 內 的 電 線 絕 緣 而 設 的 特 殊 貼 帶 。 申 請 人 的 產 品 所 具 的 特 定 技 術 和 化 學 特 徵 似 乎 與 有 關 產 品 有 所 區 別 。

覆 核 程 序

  1.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要 點 如 下 :
(a) 發 出 展 開 覆 核 公 告 的 日 期 :

2008 年 6 月 26 日

(b) 產 品 範 圍 :

合 成 連 續 長 纖 維 紗 的 梭 織 物 , 有 關 織 物 含 85% 或 以 上 ( 以 重 量 計 ) 的 人 工 施 加 捲 曲 收 縮 及 / 或 未 經 人 工 施 加 捲 曲 收 縮 的 聚 酯 連 續 長 纖 維 , 經 染 色 ( 包 括 染 白 色 ) 或 經 印 面 , 現 時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5407 51 00 、 5407 52 00 、 5407 54 00 、 5407 61 10 、 5407 61 30 、 5407 61 90 、 5407 69 10 和 5407 69 90 。 此 等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只 供 參 考 用 。

(c) 程 序 :

歐 洲 委 員 會 將 向 申 請 人 、 共 同 體 工 業 、 共 同 體 其 他 已 知 的 生 產 商 、 已 知 的 進 口 商 、 已 知 的 使 用 者 , 以 及 已 知 的 中 國 內 地 出 口 生 產 商 發 出 問 卷 , 以 蒐 集 調 查 所 需 資 料 。

除 非 歐 洲 委 員 會 另 有 指 明 , 否 則 有 關 人 士 必 須 於 2008 年 6 月 26 日 起 計 40 日 內 , 以 書 面 向 歐 洲 委 員 會 表 達 意 見 、 提 交 問 卷 回 覆 , 以 及 提 供 支 持 證 據 。 他 們 亦 可 於 同 一 期 限 內 , 向 歐 洲 委 員 會 申 請 召 開 聆 訊 。

所 有 遞 交 予 歐 洲 委 員 會 的 書 信 及 文 件 均 須 為 書 面 形 式 ( 並 非 電 子 形 式 , 除 非 歐 洲 委 員 會 另 有 指 明 ) , 並 註 明 有 關 人 士 的 名 稱 、 地 址 、 電 郵 地 址 、 電 話 號 碼 、 圖 文 傳 真 號 碼 及 / 或 專 用 電 報 號 碼 , 寄 交 以 下 地 址 :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 General for Trade
Directorate H
Office : J-79 4/23
B-1049 Brussels
圖 文 傳 真 : (32-2) 295 65 05

如 有 關 人 士 認 為 在 行 使 抗 辯 權 時 遇 到 困 難 , 可 要 求 聽 證 官 介 入 。 聽 證 官 在 有 需 要 時 , 會 就 抗 辯 程 序 中 妨 礙 到 維 護 有 關 人 士 利 益 的 程 序 事 宜 ( 特 別 是 關 於 取 閱 檔 案 、 保 密 、 延 長 時 限 , 以 及 處 理 書 面 及 / 或 口 頭 意 見 的 方 法 ) 作 出 調 停 。 有 關 人 事 可 於 歐 盟 貿 易 局 (DG Trade) 網 站
( http://ec.europa.eu/trade ) 的 聽 證 官 網 頁 查 閱 詳 情 和 聽 證 官 的 聯 絡 方 法 。

(d) 調 查 時 間 表 :

調 查 會 於 2008 年 6 月 26 日 起 計 15 個 月 內 完 成 。

背 景

  1. 歐 盟 自 2005 年 9 月 17 日 起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進 口 經 整 理 聚 酯 連 續 長 纖 維 織 物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經 重 新 調 查 後 , 稅 率 修 訂 為 繳 稅 前 在 共 同 體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74.8% ( 46 間 公 司 除 外 , 其 個 別 稅 率 由 14.1% 至 74.8% 不 等 ) , 由 2007 年 9 月 22 日 起 生 效 。 詳 情 請 參 閱 2007 年 9 月 24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56/2007 號 , 該 通 告 可 於 本 署 網 站 瀏 覽 :
    http://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ic/eu/2007/ci3562007.html 。

查 詢

  1.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與 譚 曾 綺 雯 女 士 / 關 杜 美 勤 女 士 ( 電 話 : 3403 6352 ) 或 下 開 署 名 人 ( 電 話 : 2398 5427 ) 聯 絡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蕭 嘉 雯 代 行 )

2008 年 6 月 27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