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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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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44/2007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終 止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季 戊 四 醇 的 反 傾 銷 程 序

本 署 曾 於 2006 年 1 月 17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9/2006 號 。 其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公 布 一 項 決 議 , 宣 布 終 止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季 戊 四 醇 的 反 傾 銷 程 序 。 該 決 議 可 經 由 下 列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n/oj/2007/l_094/l_09420070404en00550069.pdf

詳 情

  1. 據 歐 洲 委 員 會 的 調 查 所 得 , 共 同 體 工 業 已 遭 受 實 質 損 害 , 而 包 括 從 中 國 內 地 進 口 的 傾 銷 貨 物 對 共 同 體 工 業 的 產 品 價 格 帶 來 壓 力 。 不 過 , 共 同 體 工 業 的 利 潤 在 調 查 期 ( 即 2005 年 1 月 至 12 月 ) 內 急 速 下 跌 , 似 乎 並 不 是 由 進 口 的 傾 銷 貨 物 所 單 獨 引 致 。 經 研 究 其 他 原 因 後 , 發 現 共 同 體 工 業 所 受 到 的 損 害 , 亦 歸 咎 於 共 同 體 市 場 的 消 耗 量 減 少 、 共 同 體 工 業 的 出 口 表 現 和 其 他 第 三 國 家 的 進 口 貨 物 。 歐 洲 委 員 會 的 結 論 是 , 由 於 傾 銷 貨 物 與 共 同 體 工 業 所 受 的 損 害 之 間 並 無 明 顯 的 因 果 關 係 , 因 而 終 止 有 關 反 傾 銷 程 序 。

背 景

  1. 歐 洲 委 員 會 於 2006 年 1 月 17 日 應 CEFIC (European Chemical Industry Council) 的 投 訴 而 展 開 該 項 程 序 。 CEFIC 代 表 的 有 關 生 產 商 , 佔 共 同 體 季 戊 四 醇 總 生 產 量 的 50% 以 上 , 它 指 稱 有 關 產 品 傾 銷 進 口 , 對 共 同 體 工 業 造 成 實 質 損 害 。

查 詢

  1.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350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王 國 彪 代 行 )

2007 年 4 月 4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共 和 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