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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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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68/2005 號

歐 洲 聯 盟( 歐 盟 ) *:若 干 貨 品 的 合 併 名 目 分 類

歐 洲 委 員 會 就 其 合 併 名 目 的 商 品 分 類 制 度 內 若 干 貨 品 的 分 類 , 實 施 了 一 條 規 例 。 該 規 例 就 若 干 其 中 一 面 用 香 草 混 合 物 塗 層 的 無 紡 布 的 合 併 名 目 分 類 訂 立 規 定 , 以 確 保 成 員 國 的 海 關 當 局 按 統 一 標 準 實 施 合 併 名 目 制 度 。 有 關 詳 情 已 載 於 委 員 會 規 例 ( 歐 洲 共 同 體 ) 第 1139/2005 號 內 。 該 規 例 的 副 本 (pdf 格 式 ) 夾 附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 以 供 參 考 。

查 詢

  1.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蘇 惠 艷 代 行 )

2005 年 7 月 19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斯 洛 伐 克 共 和 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