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3/01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若 干 貨 品 的 合 併 名 目 分 類

歐 洲 聯 盟 委 員 會 就 其 合 併 名 目 的 商 品 分 類 制 度 內 若 干 貨 品 的 分 類 , 實 施 了 一 條 規 例 。 該 等 規 例 就 若 干 貨 品 的 合 併 名 目 分 類 訂 立 規 定 , 以 確 保 成 員 國 的 海 關 當 局 按 統 一 標 準 實 施 合 併 名 目 制 度 。 有 關 貨 品 包 括 若 干 電 視 投 映 機 及 若 干 電 視 監 視 器 。 現 附 上 歐 盟 委 員 會 規 例 第 1004/2001 號 的 副 本 (pdf 格 式 ) , 當 中 載 列 有 關 詳 情 , 以 供 參 考 。

查 詢 如

  1.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向 本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翁 旭 萍 代 行 )

2001 年 6 月 1 日

隨 附 件 (pdf 格 式 )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丹 麥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盧 森 堡 、 荷 蘭 、 葡 萄 牙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