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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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48/00 號
丹 麥 : 向 聚 氯 乙 烯 產 品 及 含 酞 酸 鹽 產 品 徵 稅
丹 麥 已 於 2000 年 7 月 1 日 起 , 向 聚 氯 乙 烯 產 品 及 含 酞 酸 鹽 產 品 徵 收 新 稅 項 。 該 稅 項 適 用 於 在 丹 麥 生 產 和 從 外 地 輸 入 的 該 兩 類 有 關 產 品 。 詳 情 如 下 :
(a) 產 品 範 圍
- 聚 氯 乙 烯 產 品 及 含 酞 酸 鹽 產 品 , 例 如 導 管 和 軟 管 、 鋪 設 地 板 物 料 、 絕 緣 電 線 和 電 纜 , 以 及 電 線 線 架 和 線 板 。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附 錄 1 載 有 受 影 響 產 品 清 單 ; 及
- 本 身 不 須 根 據 附 錄 1 繳 付 稅 項 , 但 附 錄 1 所 列 一 種 或 多 種 產 品 含 量 達 其 總 重 量 的 10% 或 以 上 的 產 品 。
(b) 稅 率
- 一 般 而 言 , 稅 項 是 按 有 關 產 品 的 淨 重 , 或 按 有 關 產 品 的 數 量 、 表 面 面 積 或 塑 膠 含 量 的 重 量 而 徵 收 的 。 就 第 (a)(ii) 項 所 涵 蓋 的 產 品 而 言 , 產 品 應 納 稅 的 部 分 才 須 繳 付 稅 項 。
- 按 類 別 而 言 , 堅 硬 聚 氯 乙 烯 產 品 按 單 一 稅 率 繳 稅 。 就 柔 軟 聚 氯 乙 烯 產 品 而 言 , 含 酞 酸 鹽 以 外 的 塑 化 劑 的 產 品 的 繳 稅 稅 率 , 比 含 酞 酸 鹽 的 同 類 產 品 的 繳 稅 稅 率 為 低 。 稅 率 詳 情 載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附 錄 2 內 。
(c) 豁 免 繳 稅 的 情 況
- 臨 時 進 口 貨 品 ;
- 由 慈 善 團 體 或 個 人 捐 贈 , 擬 供 醫 學 研 究 或 作 醫 療 用 的 器 具 和 儀 器 ;
- 證 明 在 第 三 國 繳 付 稅 項 或 類 似 的 印 花 稅 票 ; 及
- 價 值 少 於 80 個 丹 麥 克 朗 的 貨 品 。
(d) 生 效 日 期 : 2000 年 7 月 1 日
查 詢
-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向 本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翁 旭 萍 代 行 )
2000 年 10 月 18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