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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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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 易 資 料 通 告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70/97 號

香 港 從 歐 洲 聯 盟 的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畢 業

 

本 署 曾 在 一 九 九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52/94 號 ,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8/95 號 以 及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十 一 月
十 六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50/95 號 。 其 後 ,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十 一 月 五 日 正 式 採 納 一 項 有 關 若 干 受 惠 國 家 畢 業 的 方 案 , 當 中 包 括 規 定 香 港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從 歐 盟 的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畢 業 。 歐 盟 並 把 有 關 方 案
提 交 歐 盟 理 事 會 考 慮 。 現 正 等 候 理 事 會 的 決 定 。

  1. 歐 盟 理 事 會 尚 未 確 定 何 時 討 論 歐 盟 方 案 及 進 行 表 決 。 該 方 案 現 正 由 理 事 會 轄 下 的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工 作 小 組 進 行 研 究 。 本 署 會 密 切 監 察 理 事 會 對 此 事 的 審 議 情 況 , 並 把 最 新 的 進 展 告 知 業 內 人 士 。

詳 細 情 況

畢 業 準 則

  1. 根 據 歐 盟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畢 業 方 案 的 規 定 , 在 受 惠 國 家 的 發 達 指 數 ( 註 釋 ) 高 於 訂 明 水 平 (-1) 的 情 況 下 ﹐ 倘 若 其 人 均 收 入 於 一 九 九 五 年 達 8210 美 元 以 上 , 便 不 能 再 在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下 享 有 優 惠 。 如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受 惠 國 家 的 發 達 指 數 為 零 (0) , 即 表 示 其 工 業 發 達 水 平 和 歐 盟 國 家 相 等 。 歐 盟 以 負 一 (-1) 作 基 準 , 認 為 較 發 達 的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受 惠 國 家 ( 即 其 發 達 指 數 高 於 負 一 ) 不 應 再 享 有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的 優 惠 。 根 據 這 些 準 則 , 香 港 、 南 韓 和 新 加 坡 將 於 同 一 時 間 畢 業 。

已 畢 業 受 惠 國 家 的 過 渡 安 排

  1. 歐 盟 的 方 案 並 未 包 括 過 渡 安 排 。 理 事 會 如 通 過 歐 盟 目 前 的 方 案 , 在 生 效 日 期 ( 訂 為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 前 付 運 , 但 在 該 日 或 其 後 清 關 的 源 自 已 畢 業 受 惠 國 家 的 產 品 , 將 不 能 繼 續 在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下 享 有 特 惠 關 稅 優 惠 , 而 須 轉 為 按 歐 盟 的 最 惠 國 稅 率 繳 付 關 稅 。

背 景

  1. 香 港 自 歐 盟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於 一 九 七 一 年 成 立 以 來 , 一 直 是 該 制 度 的 受 惠
    國 家 。 歐 盟 一 九 九 五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方 案 是 在 一 次 大 規 模 檢 討 後 , 於 一 九 九 四 年 十 二 月 提 出 的 。 根 據 該 方 案 , 歐 盟 由 一 九 九 五 年 四 月 一 日 起 分 階 段 施 行 行 業 / 國 家 畢 業 制 度 , 並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完 全 撤 銷 較 發 達 受 惠 國 家 的 特 惠 關 稅 優 惠 。 歐 盟 在 現 行 方 案 下 , 向 香 港 實 施 行 業 / 國 家 畢 業 制 度 , 其 中 包 括 皮 革 製 品 及 毛 皮 、 成 衣 、 首 飾 及 貴 金 屬 、 電 子 消 費 品 、 鐘 錶 、 光 學 儀 器 及 樂 器 等 特 定 產 品 所 享 有 的 特 惠 關 稅 , 已 自 一 九 九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分 階 段 完 全 撤 銷 。 目 前 仍 然 合 資 格 享 有 歐 盟 普 及 特 惠 稅 待 遇 的 香 港 產 品 , 包 括 若 干 電 力 器 具 和 設 備 、 機 械 用 具 、 塑 膠 製 品 及 鞋 類 。

查 詢

  1.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與 本 人 聯 絡 。

 

    貿 易 署 署 長
( 翁 旭 萍 代 行 )

一 九 九 七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日

方 便 快 捷 的 查 詢 服 務 - 請 使 用 貿 易 署 24 小 時 一 般 查 詢 熱 線 : 2392 2922 。

備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釋

發 達 指 數 代 表 有 關 的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受 惠 國 家 相 對 於 歐 盟 的 整 體 工 業 發 達 水 平 。 有 關 的 方 程 式 以 下 列 因 素 作 計 算 基 礎 -

-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受 惠 國 家 的 收 入 ;
- 歐 盟 的 收 入 ;
-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受 惠 國 家 的 人 口 ;
- 歐 盟 的 人 口 ;
- 普 及 特 惠 稅 制 度 受 惠 國 家 製 造 業 出 口 總 值 ; 及
- 歐 盟 製 造 業 出 口 總 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