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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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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693/1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6/2024 號

印 度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和 香 港 或 由 該 地 輸 出 的 進 口 印 刷 電 路 板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之 最 終 裁 定 結 果

繼 本 署 於 2023 年 1 月 16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0/2023 號 , 印 度 商 業 及 工 業 部 ( 下 稱 " 印 度 當 局 " ) 於 2024 年 1 月 5 日 刊 登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和 香 港 或 由 該 地 輸 出 的 進 口 印 刷 電 路 板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之 最 終 裁 定 結 果 通 知 ( 2023 年 12 月 29 日 發 出 ) 。 該 通 知 可 於 以 下 網 頁 瀏 覽 ( 只 有 英 文 版 本 ) :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eng%20ff.pdf

詳 情

2.印 度 當 局 建 議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和 香 港 或 由 該 兩 地 輸 往 印 度 的 印 刷 電 路 板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上 述 最 終 裁 定 結 果 要 點 如 下 :

( a ) 發 出 日 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 b ) 產 品 範 圍 印 刷 電 路 板
( c ) 海 關 分 類 編 號 印 度 海 關 分 類 編 號 8534 0000 ( 只 限 六 層 的 印 刷 電 路 板 )
( d )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稅 率 -  
( i ) 源 自 香 港 及 由 任 何 地 方 ( 包 括 中 國 內 地 及 香 港 ) 出 口
  到 岸 價 格 之 30%
( ii ) 源 自 任 何 地 方 ( 包 括 中 國 內 地 ^ 及 香 港 ) 及 由 中 國 內 地 或 香 港 出 口
  到 岸 價 格 之 30%
( iii )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列 表 生 產 商 ^ 及 由 任 何 地 方 ( 包 括 中 國 內 地 及 香 港 ) 出 口
  到 岸 價 格 之 0% 至 75.72%
( e ) 生 效 日 期 印 度 當 局 將 另 行 發 出 的 通 知 書 當 日 起 的 五 年 內
( f ) 上 訴 可 根 據 1975 年 " 印 度 海 關 關 稅 法 " 相 關 規 定 , 在 通 知 發 出 日 ( 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 起 90 天 內 ( 即 2024 年 3 月 28 日 或 之 前 ) 向 上 訴 法 庭 提 出 上 訴 。

^ 印 度 當 局 在 通 告 ( 頁 154 至 156 , 只 有 英 文 版 本 ) 列 出 個 別 中 國 內 地 生 產 商 的 名 單 。 倘 若 出 口 源 自 其 中 的 生 產 商 , 請 參 考 列 表 上 的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稅 率 。 印 度 海 關 在 貨 物 清 關 時 將 核 對 生 產 商 名 稱 。

查 詢

3.如 商 號 有 涉 及 在 廣 東 省 出 口 有 關 產 品 的 查 詢 ,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商 務 廳 貿 易 救 濟 與 產 業 損 害 調 查 處 處 長 鄭 婧 敏 ( 電 話 : +86-20-3881 9797 ) 。 該 處 的 職 能 包 括 就 針 對 廣 東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內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和 相 關 的 工 作 。

4.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594 與 我 們 聯 絡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許 嘉 欣 代 行 )

2024 年 1 月 19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