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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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案 號 碼 : EIC 631/5/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77/2020 號
中 國 內 地 : 關 於 CEPA 項 下 經 修 訂 的 原 產 地 標 準 的 公 告
海 關 總 署 於 2020 年 6 月 18 日 發 出 公 告 , 發 布 《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項 下 經 修 訂 的 原 產 地 標 準 ,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 起 執 行 。 有 關 公 告 詳 列 於 附 錄 ( pdf 格 式 ) 。
2.有 關 原 產 地 標 準 修 訂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本 署 於 2020 年 6 月 18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71/2020 號 。
查 詢
3.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文 件 的 內 容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直 接 向 內 地 發 布 有 關 文 件 的 部 門 查 詢 。 對 此 通 告 的 其 他 問 題 , 可 向 本 署 內 地 科 ( 一 ) ( 電 話 : 2398 5444 )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蔡 家 浚 代 行 )
隨 附 錄 ( pdf 格 式 )
2020 年 6 月 19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