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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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案 編 號 :
EIC 631/2/6
EIC 631/23/3
EIC 631/23/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7/2015 號
中 國 內 地 : 深 圳 市 調 整 2015 年 最 低 工 資 標 準
深 圳 市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於 2015 年 1 月 29 日 公 布 調 整 深 圳 市 2015 年 最 低 工 資 標 準 , 自 2015 年 3 月 1 日 起 實 施 。 調 整 後 , 深 圳 市 全 日 制 就 業 勞 動 者 最 低 工 資 標 準 為 2,030 人 民 幣 /月 , 非 全 日 制 就 業 勞 動 者 小 時 最 低 工 資 標 準 為 18.5 人 民 幣 /小 時 。 有 關 詳 情 詳 列 於 附 錄 ( pdf 格 式 ) 。
查 詢
2.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的 內 容 有 任 何 疑 問 , 可 直 接 向 深 圳 市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 電 話 : +86-755-12333 ) 查 詢 。 對 此 通 告 的 其 他 問 題 可 向 本 署 陳 兆 雯 女 士 ( 電 話 : 2398 5444 )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戴 長 威 代 行 )
隨 附 錄 ( pdf 格 式 )
2015 年 1 月 30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